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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室盗窃被主人抓现形
发布时间:2012-12-03 10:10:10
本网讯(曾辉明)
2012年11月30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玲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查明,2012年9月23日13时许,被告人熊玲窜至本村村民何云家中,乘其家中无人、房屋没锁,在被害人何云房间竹床上蓝色女士皮包内盗得人民币1100元。被告人熊玲准备离开时与返回家中的何云相遇,何云在被告人熊玲鞋内发现被盗的1100元钱,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中被告人熊玲认罪态度较好且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以上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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