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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水复不言弃 终得云开月明时
——临澧法院化解一起6年进京上访案 作者:肖富胜 发布时间:2012-11-21 16:34:13
11月7日,晏升香、朱红母女来到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签下了息访承诺书,并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深情致谢,至此,一件持续了6年的进京信访案宣告圆满化解。
案件处理公正,当事人却缠访不止 2007年5月,晏升香来到临澧法院起诉与朱祖艮离婚,临澧法院依法受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朱祖艮每月给婚生女朱红支付抚养费400元,离婚后,朱祖艮每月如期履行了协议约定义务。2010年1月19日,朱红以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和癫痫病,其父朱祖艮每月给付的400元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其所需费用为由,向临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祖艮从2010年2月起按每月900元标准支付其抚养费,并承担原告已支付的医药费和监护人晏升香因寻找原告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合计25551元。 鉴于此前晏升香以法院判决不公为由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案件受理后,为慎重处理案件,达到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案结事了的目的,分管院长、民一庭庭长及案件承办法官走访了当事人所在的居委会,并征求处理意见。2010年3月10日,5月20日,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于5月20日作出判决:一、被告朱祖艮自2010年2月1日起每月增至680元,直至朱红恢复健康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朱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对此不服,遂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9月30日二审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2007年离婚后,晏升香便不断到法院和县、市党政机关缠访闹访,2010年后,上访态势更趋强烈,多次赴省上访,2010、2011年分别进京上访两次。 耐心细致工作,找出上访根源 为妥善化解该上访案,临澧法院高度重视,案件承办人、民一庭庭长、分管院领导多次通过面对面接访、电话约访、上门访等多种形式与晏升香、朱红母女沟通,反复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方面进行解释、劝导,希望其息诉罢访,虽经多次努力,却成效极微。 大家反复研究后认为,前后近六年,多达十余次接访,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已经做到了位,当事人却不为所动,坚持上访,一定是另有症结所在。该院民一庭法官发扬坚韧不拔、不气不馁的工作作风,再一次来到晏升香家中,讲明法院的看法,希望其不要有顾虑,说出上访的真实原因,讲明上访的真实诉求。 苦心人,天不负,法官一番和风细雨的劝导和鞭辟入里的话语,终于让晏升香说出了实情:1996年,晏升香之父晏家生交通事故一案经临澧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傅绍清、傅晓明赔偿其人民币34149元,但仅执行了700元,有3300余元一直没有执行,自此之后,一直对法院心存芥蒂,怀有不满。 恢复老案执行,化解信访难题 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立案庭、民一庭、执行局负责人进行研究,决定重启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该案。执行局法官迅速调出16年前的卷宗查阅,弄清了以下事实:当年判决生效后,被告傅绍清、傅晓明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晏家生于1997年12月11日申请执行,临澧法院执行庭及时查封被执行人房屋一间,但仅执行到700元。且由于该交通事故案发生后,晏升香到傅晓明所在部队闹访,致使当时已就读于部队军校的傅晓明被勒令提前退伍,傅家人由此心生怨愤,一直拒不合作,规避执行。傅晓明本人更是常年在外打工未归,致使该案不得不中止执行。 执行人员立即前往傅家所在村委会,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傅晓明现已更名为傅绍明,已成家立业。又通过多种途径,查找其所有资产,终于获悉其在某银行有一笔定期存款,遂不顾当天风雨交加,马不停蹄赶往银行将其存款予以冻结、划拨,并交付晏升香母女。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至此,一件持续近6年的进京上访案终于成功化解。同时,一件16年未执行的老案也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仅用16个小时执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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