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任泉宁)
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贵州省丹寨法院将信访维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安排、早处置,坚决杜绝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10月10日,丹寨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的受害人文某(麻江县人)对刑事判决中自己的损失未认定有异议,有上访的迹象。院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审查案件质量未存在问题后,要求办案部门及时面对面的向受害人文某释明法律。同日,办案法官驱车到达麻江县文某的家中。在麻江县人民法院干警的配合下,从该案案件的构成、共同犯罪人员在逃证据的采集、造成损失的救济渠道等多方面,耐心、细致地作受害人文某的思想工作。受害人文某了解到“现作案的两名同案犯仍在逃,暂时没有对其损失的财产进行认定”的案情后,向办案法官的处理方式表示理解。次日本院干警到丹寨县公安局对该案在逃人员追逃情况进行了解,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受害人文某,文某表示服从本院的判决,等候公安机关对在逃疑犯的追逃。
一起看似平常的案件,如果不加以重视,就可能成为一个不稳定因素。人民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到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源头治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好党的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