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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推行首问责任制涉诉信访下降近15%
发布时间:2012-11-05 17:04:57
本网讯(通讯员 彭跃进 刘忠发)
“你们接待热情,办事迅速,服务周到,真是人民的好法官!”11月5日,当事人李某在群众工作办公室得到法官热情接待后,感激地对法官说。
该院成立的群众工作办公室,专司信访接待、化解工作。该院明确规定,群众来访时,接触到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分流。若反映的问题不属其职责范围内,则由其立即引交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接替人变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举止文明,礼貌侍人,服务周到,做好记录。对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院工作范围的,应做到指路、指门、指人,及时转交相关工作。不属于本院工作范围的事项,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属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该制度的实施,解决了信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确保了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信访工作进入了良性状态。据悉,今年1-10月,该院受理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4.7%。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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