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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天天院长接待日”诉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18 14:29:34


     本网讯(通讯员 李延军)   河南省鄢陵县法院始终坚持“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 切实促进司法公正,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15日,该院在此平台以诉前调解方式及时化解一起涉及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的纠纷。

    今年6月份,马坊乡杨河村村民周安民等14人到陈店东明义新型社区施工工地上做木工活。闫金碧承包C区木工工程,双方约定工资按天计算。工程接近尾声,工程款80%已到位,周安民等人多次催要,闫金碧种种推拖,拒不给付工资。10月15日上午,周安民等人到县政府上访,经信访部门调解未果,遂到法院准备起诉。

    当日下午,周安民等人来到法院,正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凤莲和行政庭庭长李延军在信访大厅接访,立即接待了他们。详细了解了情况后,认为事态比较严重,若不及时处理,矛盾将更加激化。许组长立即向王院长进行了汇报,当即通知闫金碧到场,耐心讲明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使双方都认识到处理该“事件”存在与法律规定不尽符合的问题,从情、理、法加以疏导,提出了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调解方案:闫金碧10日内给付工资的50%,下余部分年底一次付清。调解协议签订后,周安民等人满意地离开,并向法官表示致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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