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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出组合拳让“老赖”不敢赖
发布时间:2012-09-25 10:58:18


     本网讯(通讯员 冯满芝 邓敏)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巧将“撒网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与联动执行机制方式相结合,打出执行组合拳直击“规避执行”。9月24日,经过执行法官多年努力,曾经东躲西藏,玩“躲猫猫”达1年多的“老赖”杨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求和解,并全部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平时经常有生意上的来往,杨某于2007年8月开始向某公司购买布料,2009年9月8日双方经结算杨某尚欠某公司布款284116元。欠款后经某公司多次追收,杨某拒绝支付,某公司为此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杨某确认欠某公司货款284116元(含应退回给某公司的约110匹布)。二、某公司愿意以24000元/吨的价格接收杨某所退的上述约110匹布(具体以双方实际交接为准),上述110匹布的价值在杨某所欠某公司的货款中扣减。三、杨某自愿分期还款给某公司,定于2010年10月30日付50000元,2010年11月30日付50000元,2010年12月30日付50000元,2011年1月30日付清余款。四、杨某按上述约定付清货款给某公司,某公司自愿放弃利息;杨某逾期付款则视为违约,杨某自愿按欠款金额自2009年9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某公司,息随本清。然而该调解书生效后,杨某分文不付,某公司为此于2011年1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仍然没有按执行法官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到杨某家中,总是吃到“闭门羹”,于是通过电话联系杨某,但其总是以在外地没有时间或者暂时没有资金等等种种理由推辞,最后干脆不接听电话,玩起“躲猫猫”游戏。2011年5月14日,执行法官根据接到的执行线索,找到了杨某。面对执行法官和将要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杨某无奈只好支付货款150000元给申请人。经申请人与杨某进行核算,杨某应退布匹抵折申请人的欠款后,尚欠某公司47236元。经过法官的调解,申请人同意杨某提出的尚欠货款47236元在一个月内付清的请求。然而,一个月之后,杨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再次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执行法官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既找不到杨某,也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决定另辟途径,对案情再次进行深入分析,寻找案件的突破口。经多方了解和打听,终于知道杨某虽然赖皮,却是个很要面子的人,生意往来有不少朋友,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杨某信誉就会受损,对其生意将有很大影响。于是,执行法官一方面采用联动执行机制,找到杨某亲戚以及昔日生意上有往来的朋友,向他们说明杨某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法律后果,希望他们多做杨某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采取“撒网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方式,在杨某住所周围张贴有赏提供杨某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的公告等。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杨某的耳朵,惶惶不可终日的杨某慌了神,迫于法律的威严,权衡利弊后,终于在2012年7月30日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在2012年9月24日付清尚欠款47236元、申请人放弃利息的执行和解协议。

    协议生效后,执行法官不断跟踪杨某的筹款进度,9月24日,杨某终于履行了协议,将剩余的欠款47236元交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得到圆满的执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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