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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法院圆满执结一起省政法委督办信访案
发布时间:2012-09-21 15:45:05


     本网讯(通讯员 吴修刚 李九宾)   为了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问题,打击拒不履行裁判的嚣张行为,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调集多方警力,依法对申请人新乡市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夏某房屋租赁一案进行强制执行,经过100名工作人员一天的鏖战,该案最终得以圆满执结。

    原告新乡市某公司诉被告夏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10年2月由牧野法院立案受理,先后历经一审、二审,判决原被告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夏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租赁原告房屋返还交付原告新乡市某公司。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于2012年1月19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及时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该院多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被执行人作出了书面保证,保证五天之内腾出房屋。保证期满后,被执行人夏某仍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之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因此,申请人新乡市某公司40多人上访,其单位负责人也到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反映问题,省委政法委毛超峰书记亲自督办此案。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于2012年9月12日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适逢十八大召开前夕,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该院向市中院、区委政法委进行了详细汇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经过一周的精心准备,该院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执行预案和警务保障方案,并三次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执行过程的各个细节,确保万无一失。同时,牧野法院向市中院申请调集法警52人,组织本院法官、法警和书记员36人,协调调集交通警察、治安警察15人,公证员4人,社区工作人员2人,邀请牧野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2人,共计100余人。并将人员分为指挥组、警戒组、执行组、处突组、看管组、摄像组、后勤组、机动组,另有辉县市法院法警大队法警20人备勤。

    9月12日晨7:30分,全体参战人员100余人准时集合,20辆警车排列整齐。经过战前动员,执行队伍士气高昂,按照预定时间准时到达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各组按分工进入指定位置,区委政法委领导亲临指挥,执行工作紧张有序进行,新乡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因涉案房屋由被执行人投资开办了酒店,邻近学校、菜市场,在干警有力地指挥和疏导下,交通秩序和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执行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7时许,三家搬家公司60余人紧张有序地向外清理清点过的物品,并由8辆卡车将物品运至指定仓库,所有物品共运50余车。双方当事人对整个执行过程均无异议,在物品清单和执行笔录上签字予以认可。区委政法委、检察机关、公证部门、基层组织、新闻媒体等对案件执行过程予以高度评价。一起涉及多人的信访案得以彻底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极大地鼓舞了干警士气。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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