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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三到位”发挥“编外法官”作用
发布时间:2012-09-18 11:13:14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建设,科学制度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制度,落实参与审判、培训管理、经费保障等“三到位”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转变了人民陪审员“配角”角色,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编外法官”的作用,提高了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法律的有效统一。
参与审判到位。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与审判率要达到100%,并将人民陪审率列入刑事、民商事审判庭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人民陪审员审判职权得到充分行使,改变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决”现象。 培训管理到位。该院结合近几年来收立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案件聘任不同部门的有群众工作基础地、与群众心交心的基层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通过季度报告、审判调研等做法,狠抓人民陪审员教育管理,总结交流审判实践经验,做到沟通互补促进,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发展。 经费保障到位。为解决基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经费问题,该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将人民陪审员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2012年上半年,该院审结各类一审普通程序案件35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调撤率为70.15%,当事人服判息诉率100%。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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