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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非法行医屡罚不改获刑6个月罚2千
发布时间:2012-09-12 16:39:34
本网讯(通讯员 李曼丽)
医生是一个需要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操守的职业,没有取得医师资格非法行医的行为既是对患者的极度不负责任,也容易引发医疗事故,害人害己,应该予以严厉打击。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判决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10月,被告人罗某某在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安乡县深柳镇菜园17号开设“风湿病诊所”从事诊疗活动,2010年5月26日受到安乡县卫生局行政处罚。罗某某受行政处罚后,将“风湿病诊所”转至附近的兴隆巷继续从事诊疗活动。2011年6月15日,安乡县卫生局再次对罗某某非法行医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两次受到行政处罚后,罗某某并没有关闭诊所,仍在安乡县深柳镇兴隆巷非法开设诊所从事诊疗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因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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