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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否是遗产?
作者:占丽莉   发布时间:2012-08-31 10:41:06


    [案情]

    2012年2月,危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与孙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结果造成危某死亡,经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得知,此次事故由孙某负全责。孙某赔偿了此次事故的全部损失。死亡赔偿金是否能作为遗产?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不是遗产。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将死亡赔偿金作为死亡人的遗产对待。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不应认定为遗产。理由如下:

  一、我国《继承法》将遗产定义为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它是非专属于近亲属的财产权利。而从死亡赔偿金赔偿法律上产生的原因和赔偿时间来看,死亡赔偿金则并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遗产之列。它即不是受害人生前享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不是受害人生前可期待利益,受害人生前能产生多少利益,我们无法知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是物质性损失的赔偿,它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是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的家庭收入“逸失利益”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产生的法律原因则是基于死者近亲属与死者之间的法定身份关系而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这种绝对权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这也是法律上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诉讼权利主体为受害人的近亲属,而不是受害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受害人与其近亲属一起共同生活,必然对其家庭产生利益,而死亡赔偿金则是对间接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本身的财产上不利的一种弥补,故现今法律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是非常合理、合法的。从死亡赔偿金赔偿的时间来看,死亡赔偿金因受害人死亡而产生,赔偿于受害人死亡后,而受害人一旦死亡,他在法律上的民事主体资格则消亡,不再是任何权利主体也就无需进行救济,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将死亡赔偿金作为受害人的遗产,也于法理不符。

  二、最高院在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的复函中就明确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宜认定为遗产。该复函虽只是对个案的答复,但也充分体现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的价值取向。

  三、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属性也不同于遗产。遗产可以由受害人自由处分并必须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而死亡赔偿金则只能由死者的近亲属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其他人则没有该项利益请求权,如遗赠抚养协议的权利人。因此,死亡赔偿金是不受受害人意志的支配,即使有遗赠抚养权利人,他也不能得到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如果将死亡赔偿金列为遗产,则受害人生前的债权人就可以对其主张清偿的权利。这也与法律上对死亡赔偿金意在补偿受害人的近亲属的立法意图相违背。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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