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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民法院党建工作
作者:张小秀 熊俊   发布时间:2012-08-21 11:14:53


    随着当前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提出,人民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都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企业改制,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增加和法官人数的不相适应、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趋突出,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诸多问题。由此,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并联系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结合改革形势、法院的实际、审判工作,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一个紧迫任务。

  一、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是实践“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自“三个至上”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以来,全国各级法院都在紧紧围绕“三个至上”,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和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法院坚持党的领导最有力的表述和具体指引方向,法院一切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党的事业全面展开。党建工作是坚决履行党的事业最基本的有效运行载体。只有加强党建工作,才能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加强党建工作,才能确保党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只有加强党建工作,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正确实施。

  (二)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企业改制,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增加和法官人员不足、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有的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不强,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冷硬、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司法不廉,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抓好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必须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法官队伍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立足本职抓好工作,聚精会神干事创业,为法院科学发展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更好地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三)加强党的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加强党的建设,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而党风廉政建设,则是事关党的建设的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得到了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加强,国际地位得到提高。在成绩面前,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的领导工作中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和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消极腐败等丑陋现象。如果任其泛滥,就有可能葬送我们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必须引起全党的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抓党风廉政建设,关键要抓好党的建设,只有抓好党的建设,才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还要建立一套反腐保廉的有效机制,才能减少和消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加强党建工作中,必须加强党的宗旨教育,才能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廉洁从政,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必须抓好艰苦奋斗教育,才能不断发扬光荣传统,克服各种困难,奋发努力,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强群众路线教育,才能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群关系,接受群众的支持与监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

  当前,中国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基层法院肩负的审判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与此同时,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基层法院的党组织肩负着新的重要的任务,因此,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一)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加强党建。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只有很好地与审判工作结合,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法院的中心工作,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具体来说,就是法院党建工作做到“三个服从服务于”,即要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在法院的贯彻执行,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质量和公正与效率水平的不断提高,服从服务于全院干警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只有理直气壮地强化这种党建工作的意识和观念,并付诸于党建工作的实践,才能使党建工作真正所有作为。因此法院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务工作者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努力寻找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鼓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特别注意珍惜和保护他们的创新热情,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工作中要坚持与时俱进的思路,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利用党建信息平台和有效载体,跟踪党建工作发展前沿,逐步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讨论,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宣传,党务工作的网上办公,从而提高办事效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高效、到位,更有力地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开创法院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健全体制机制,用制度促党建。1、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为教育培训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同时,要把教育培训与构建“学习型法院”结合起来,鼓励和组织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2、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充分利用法院局域网内设置的党建工作园地,及时把党员信息、党费管理、表彰奖惩等信息进行更新,让广大干警对党员进行适时监督。同时,要对党员实行动态管理。要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要坚持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定期组织上党课,强化党性锻炼和党建知识学习。党总支要对各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开展工作情况随时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3、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实施“跟案查明”制度,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干警有问题及时惩戒。实施“诫免谈话”制度。对新入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人员及被信访较多人员,要分别由相关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警钟长鸣。推行“调离清除”制度,对存有问题苗头的干警或当事人信访较多的干警,要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离,对屡教不改或问题较重的干警要坚决清除法院队伍,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同时,还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求意见,召开律师、当事人、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持了广大党员的先进性。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尽管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主业,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强调审判工作的重要而放松党建工作,不能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而是应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思想。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法院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成立专门的党建机构,配备专人抓党建,条件不允许的,可以在法院党委设立专职副书记来主抓党建工作。

  (三)创新党建活动形式,充分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和谐的工作环境能够激发人的工作活力和热情,能够创造出良好的工作效果。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能够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升华思想,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手段。应立足法院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倾听法官的呼声,了解他们的需求,通过理论研讨、专题辅导、民主生活会、业务知识竞赛、岗位建功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搞好活动内容设计,在全院形成和谐融洽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在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有教育意义的公益活动,做到既能缓解干警工作压力,又能激发党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鼓励党员在观念上与时俱进、在行动上开拓进取、在工作上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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