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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在提高审判质量方面做足文章
发布时间:2012-08-09 14:50:18
本网讯(通讯员 黄恺)
“形象系于公正”,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法院要求全院法官必须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提高审判质量方面做足文章。
首先,把提高法官素质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突破口,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全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一是健全制度,督促学习。始终坚持每周半天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研究制定了《法官培训教育三年规划》,力求实现法官培训学习制度化、经常化。以开展“五个一”活动为载体,即开好一个示范庭,制作一份好判决书,编写一期好案例,撰写一篇好论文,发表一篇好通讯报道,在全院迅速形成了讲学习、钻业务的浓厚氛围。 其次,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制约,构建防腐拒变的坚固大堤。兴安法院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标,先后修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实施办法》、《案件评查奖惩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目标化管理考核机制等四大监督机制,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审判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了司法公正。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再次,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积极为民排忧解难。涉法上访案件逐年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兴安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活动。成立了处理涉法上访案件领导小组,对历年来的涉法上访案件认真进行排查,分析上访的原因,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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