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陕西省检察长:牢固树立"五个意识"确保新刑诉法实施
作者:倪建军 郝春平 王海曼   发布时间:2012-08-08 15:40:13


    正义网陕西8月8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郝春平 王海曼)陕西省检察院今天召开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对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作了专题研究部署。检察长胡太平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周永康书记和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吃透精神,掌握实质,牢固树立“五个意识”,着力转变和更新执法观念,努力做到“六个并重”,确保修改后刑诉法全面正确实施。

  胡太平指出,修改后的刑诉法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司法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新职责新任务,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增加了新手段、新措施,也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这些新的制度设计,对检察工作而言,既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就机遇而言,一是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拓展了工作领域,三是规范了工作流程;就挑战而言,一是执法理念发生深刻变革,二是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三是对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应对这些挑战和考验,迫切需要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提升与之相适应的执法办案能力。

  胡太平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刑诉法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刻领会和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深刻领会“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牢固树立人权意识;深刻领会“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深刻领会“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深刻领会“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牢固树立时效意识;深刻领会“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深刻领会“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尊严,在诉讼活动中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作风文明,切实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待人,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刑诉法的行为,切实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让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感受到检察队伍的文明素养,努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胡太平要求各级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要带头深入基层和一线,紧紧围绕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工作可能带来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科学预测,就如何贯彻执行好刑诉法规定的新程序、新措施,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水平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应对方案,做好准备工作,为刑诉法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以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为契机,努力把全省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孟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