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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员工合伙绑架房东孩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8 09:18:42


     本网讯(通讯员 徐无己 吕晓云)   近日,河南省息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有重大影响的绑架案件。被告人李某、项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和十二年,并均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李某是一装修店老板,项某系李某雇请的员工。2012年春节将近时,李某因生意一直不好,没有挣到钱,而向项某提出绑架其租住区做生意的易某之子小易(8岁),以此向易某索要10万赎金,项某表示同意。2011年12月19日6时许,李某驾驶借来的三轮车带着项某,在小易上学必经地守候;当小易走近三轮车时,李某一使眼色,项某迅速把小易抱上车,并捂住嘴,蒙住他的眼睛。之后,二人驾车将小易带至李某家中,李某安排项某看护小易,自己写信向易家人索要赎金10万元。2011年12月29日,李某到约定地点取赎金时,被守候民警抓获,随即,项某也被抓获,小易被安全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项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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