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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扎货车车胎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7 08:43: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付培育)
河北省内丘县农民刘林发财心切,将目光瞄准了高速公路上的货车。他利用夜晚作掩护,用扎胎器将过往车辆轮胎扎破,迫使司机停车换胎,然后趁机盗取驾驶室内钱财。7月25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刘林有期徒刑三年。
2004年8月,被告人刘林伙同同乡刘书、吕明(均判决)携带木棍、扎胎器窜至京珠高速公路汤阴段,用扎胎器将过往车辆轮胎扎破,迫使车辆停车换胎,然后趁司机换胎驾驶室无人之际盗取驾驶室内钱财。其中,2004年8月20日夜,从豫H-52630货车上盗取现金2000余元、8250型直板诺基亚手机一部;8月21日夜,从一辆大货车上盗取现金700余元。2004年8月22日夜,在黑D-48238货车上盗窃时,被车主发现,双方发生扭打,未获取钱财。被告人刘林同乡刘书、吕明于2009年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8月10日,被告人刘林到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林在高速公路上,采取用扎胎器将正在高速行驶的车辆轮胎扎破,迫使车辆停车的方法,盗取财物,其行为已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后,被告人刘林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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