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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院长”赵亮
发布时间:2012-07-25 11:54:37


    赵亮,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7月生人,山东省即墨市人,大学文化,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政工干事、书记员、助审员、乘风法庭庭长、让胡路区法院副院长,肇州县法院院长,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任肇州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面对制约法院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他秉持“思路决定出路、发展源于创新”的理念,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创立了一套以科技为支撑,向管理要质量的法院管理新模式,实现了短期内法院管理和审判质量的大幅度提升,使一个发展滞后的法院,跨入全市先进基层法院行列。

    科技兴院,创新信息化管理

    为解决法院办公设施落后、法院管理科技含量较低制约法院发展的问题,他创新提出实施科技兴院的决策,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完善办公信息化建设。购置现代化办公设备,为全院干警配备电脑110台,使人均电脑占有率达到100%,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建立局域网,充实更新机房服务器等局域网建设的设备设施,并通过光纤技术完成了派出法庭与法院之间的数据联网,使局域网络达到全线贯通,实现了网络化办公;建立法院网,开通黑龙江法院网肇州法院网站,建立了与上级法院工作交流平台。完善办案信息化建设。在立案大厅安装了触摸屏,并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发了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为三个派出法庭配备了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了当庭调解的案件当庭送达法律文书;为每个庭室购买了高拍仪和扫描仪,将证据等纸质卷宗材料迅速转化为数字化的图片资料,提高了电子卷宗的录入效率;启用了法律支持系统、业绩考评系统、信访督办系统、文书档案管理系统等,实现了立案审批、文书签署、卷宗查阅、案件统计等项工作网络化管理。完善法庭信息化建设。为审判法庭配备了声音、影像采集设备,案件的音频、视频信息被直接采集到服务器中,形成案件电子卷宗,院、庭长可以根据流程设定的权限实时观看庭审过程,并进行同步监督,也可以通过查阅电子卷宗进行事后监督,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2010年以来,新收案件审结率、归档率达到98.5%以上,电子卷宗录入率达到100%。

    管理强院,创新审判流程管理

    为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管,他创新提出在全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新模式,有效提升了案件效率。建立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开发了案件管理软件,以案件管理系统为依托,通过局域网对案件实施流程管理,把审判流程明确划分为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审批、鉴定、调解、审判、执行、查评、装订、归档等十二个环节,在各个节点上进行监管与控制,每一起案件按照流程和时限进入到每一个环节,直到卷宗归档,使案件在网上完成审核流转,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审执效力和审判质效。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机构。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在立案庭成立了综合辅助组、立案调解组和卷宗装订组三个流程职能组,解决了送达不及时、调查取证慢、鉴定时间长等长期困扰审判工作开展的难点问题,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监督。重点强化网上流转职能,所有案件实现统一在局域网上流转,统一在网上报结,解决了审限制限的控制、资料证据的固定、卷宗报结及装订移送等方面的难题,案件全部实现了网上审批、报结及归档。2010年以来,年均结案率达到98.9%以上,案件审限平均缩短5天,无超审限案件。

    改革立院,创新执行工作管理

    为解决案件执行拖拉、缺乏监管、执行人员卡要执行款等问题,他创新对执行工作格局进行调整,有效提升了执行结案率。实行执行机构改革。在执行局的基础上,成立了执行中心,把行政庭、法警队、立案庭部分人员和职能纳入执行中心,内设实施组、裁决组、申诉审查组和综合组,执行局长总负责、总协调,各组之间职责分明、分权制衡。实行执行分权改革。每一件执行案件的执行由多环节、多人共同完成,执行员只负责具体裁决的执行,实现了执行审查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改变了以往一名办案人“一包到底”的执行模式,有效解决了“人为制造执行难”问题。实行执行监督改革。建立了裁执分离制度、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执行写实制度等六项新制度,使执行行为得到了应有监督并进一步规范,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系又相互监督的“大执行”格局。2010年以来,案件执结率均达到96%以上。

    监督治院,创新案件质量管理

    为抓好案件质量管理,他创新性提出实行“四监督两评查”新模式,对重大诉讼活动、庭审、案件流程、审限进行监督,对卷宗质量和裁判文书进评查,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实行错案及质量差错案件通报,对二审发回、改判案件进行查评,制发《错案及质量差错案件月通报》;实行重大案件通报,对涉及乡镇政府、油田企业等当被告的案件,制发《重大案件通报》;实行信访和督办案件通报,对涉及信访和督办的案件,制发《信访督办案件月通报》,加大对法官的监督警示力度,提高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建立案件质量讲评制度。在审管办专设质量查评组,坚持全程提示、每案必查,开展案件质量分析和讲评工作,每月制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将评查出质量差错案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针对通报评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或典型意义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为院领导研究、部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上诉案件复核程序。启动了“上诉案件复核程序”,对所有上诉案件统一由审监庭进行上诉前的复核,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能够调解的,做调解工作,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判决确有错误的,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同意撤回上诉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经过积极尝试,调解结案3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2件。2010年以来,制发案件质量通报30期,案件上诉率下降12个百分点,重审改判率下降7个百分点,申诉率下降8个百分点。

    制度建院,创新队伍管理

    为加强法院队伍管理,他创新建立并实施了涵盖“司法人事管理、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为内容的36项管理制度,推行“管人管事管案”的规范化管理新模式,有效提升了队伍形象。建立考评机制。建立了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将全院各岗位工作任务都予以量化,实行全岗位、全员考评,并按月进行考评通报,将考评结果计入个人档案,与个人评先晋级挂钩。建立了法官绩效考评机制,制定了以“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岗位规范、操作流程、操作记录、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为架构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使全院的各项工作全部纳入考评体系并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价。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建立廉政问责等5项制度,坚持以部门为单位,每周五开展廉政学习,抓好考勤、着装、会风等机关风纪律,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警示、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廉洁司法意识,实现了队伍“零违纪”。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每月制定《院长督办要点》,将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内容目标,落实责任人和部门,采取“日检查月考评月通报”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效能;实施“月审月结月讲评”,强化对法官办案质效的跟踪监督,不断提高法官审判绩效。2010年以来,开展考评28次,制发各类管理通报138期,组织廉政教育12次,开展 “手中权力知多少”、“法官职业风险知多少”等专题活动5次。

    在赵亮同志的带领下,肇州县法院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系统的前列,在2010、2011年度市法院对各基层法院目标考评工作中,该院由过去的后3名连续两年跃居前3名,被授予“全市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他个人也先后被评为“大庆市优秀共产党员”、“大庆市劳动模范”、“全省政法系统涉法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获 “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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