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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拳之心系公平 铮铮铁骨为正义
作者:李艳芳   发布时间:2012-11-23 09:36:25


    “拳拳之心系公平,铮铮铁骨为正义”,这句话是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为《背着国徽去开庭》这本书作的代序里看到的。这句话用来形容元阳县人民法院黄草岭法庭庭长李佳侯同志再合适不过了。

  因工作成绩突出,李佳侯同志被元阳县人民法院评为2005年度先进个人、2008年度、2009年度调解能手,2007年度优秀法官、2007年度州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并荣立三等功,黄草岭法庭多次被元阳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命运垂青,农村娃成了人民法官

  1964年10月7日,元阳县黄草岭乡金竹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迎来了一个新生儿。不识几个大字的老农经过多方咨询,苦思冥想,给儿子取名叫做李佳侯,希望他能给贫困的家庭带来好运。当时的李家有三个女儿,三个儿子,因家中田地少,又不懂农业技术,加上金竹寨地处深山,除稻谷外无其他经济作物,因此,家庭一年的收入也不够维持生计。正当他努力靠知识改变命运而勤学苦读时三个姐姐都出嫁了,留下年迈的父母、两个哥哥和他。眼看着双亲日渐衰老,两个哥哥也无力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年少懂事的李佳侯同志毅然决然放弃了学业,一来减轻家庭负担,二来分担维持家庭生计的重担。当年,不知有多少人为成绩优异,不得已而辍学的李佳侯同志感到惋惜。每每回想起那段历史,他总是说:“我不后悔辍学,因为我让父母早点减轻了负担。”但细心的人还是能从他的眼神和呼吸节奏里感受到他对过早辍学的无奈与遗憾。

  1984年,因工作业绩突出,时任哈马村委会会计的李佳侯同志被选拔成了区公所文书。文书的工作需要仔细、认真,还要能说会写。他非常珍惜这突然到来又无比珍贵的工作机会。不断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向老前辈学习,向同事们学习,向书本学习为他日后突出的工作成绩奠定了良好基础。凡是与他共事过的领导、同事无不称赞他,认可他的工作态度和能力。除了本职工作外,李佳侯同志还利用自己能说会写的本领为乡亲们服务:每逢乡里乡亲需要写信或者写诉状,李佳侯同志都是不变的执笔人。这样的“热心肠”为他营造了一个和谐的群众氛围。时隔三十多年的今日,李佳侯同志家乡的老一辈人心里都还念着他,他的成长经历也在那方土地成了家喻户晓的故事。

   “我以为我一生都被那几丘田束缚了。想离开又不敢离开,因为那是父母留给我唯一的‘遗产’和念想,明知道靠微薄的收成无法过上小康生活,但每年还是得‘春播秋收’。真是没想到,我后来竟然被选拔为区公所文书,后来通过招干考试,我又成了光荣的人民法官。”这是李佳侯同志常告诉年轻后辈的,以此来勉励后辈们要踏踏实实工作,乐乐观观生活,命运绝不会让一个努力的人受苦一辈子。

    扎根深山三十载,哈尼法官称无悔

  “红河岸边,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常说山里有座山城,神奇而美丽。假如你来到云南,请到元阳走一走……”这是《最爱我的家乡》之歌词,也是李佳侯同志最爱听最爱唱的一首歌。我当过他的书记员。在我眼里,他是一个热爱家乡,热爱父老乡亲的人民法官,他继承了哈尼祖先热爱家乡,热爱民族的优良美德。他曾说过家乡是最美的,孩子无论走到哪里,飞得多高,终有一天会怀念家乡,回到家乡。在他看来,黄草岭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并不可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黄草岭也会发展起来,因为有党和政府的支持与帮助,还有一批积极上进的年轻后辈。他是1991年被安排到黄草岭法庭工作的,当时的办公条件十分艰苦:没有与食宿分开的独立办公室,记录靠手,下乡靠脚。为了缓解当事人矛盾,也为了送法下乡,他和书记员常常带着行李,背着国徽巡回审理,一去就是三五天,甚至半个月。

  黄草岭乡位于元阳县南部,距县城南沙102公里,与金平县老猛乡、老集寨乡、绿春县平河乡接壤,国土面积229.6平方公里。黄草岭法庭管辖黄草岭乡、黄茅岭乡、俄扎乡三大乡的民商事案件,共辖27个村委会,207个村民小组,世居哈尼族、彝族、傣族、壮族、瑶族、苗族6个少数民族,是以农业为主的贫困乡。这三个地方与外界交流闭塞,尽管已是解放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的今天,由于受各种社会条件和客观自然环境的限制,社会经济发展非常滞后,尤其是交通,很多地方虽有公路,但一遇大雨便塌陷或者被泥石流掩埋。初次到访者常用“野生植物园”来形容黄草岭。很多人不愿到这些地方工作,但李佳侯同志却是例外,因为他深爱着那片土地及其人民,愿意用自己一辈子在黄草岭法庭服务百姓。有人说那是因为那里是他的家乡,可是,谁没有“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向往呢,更何况黄草岭各方面的条件远不如外面的好,他之所以愿意,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之心,爱民之心。他感恩党和政府的培养,感恩父老乡亲们的养育之恩,更感恩与他和睦相处几十年的街坊邻居,他正在用实际行动“乌鸦反哺”,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黄草岭法庭所管辖的三个乡大部分居民是少数民族,不通汉语,而他正好是土生土长的哈尼族,精通哈尼语言,熟悉哈尼风俗,又深知“法官一个案,百姓一辈子”的道理。他怀着一颗为民、亲民、爱民之心,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为老乡们处理一起起纠纷。因为本着朴素的正义之心,凡是他承办的案件不但“四无”:无错案、无超审限、无上访、无违法违纪,而且调解率超过88%。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又考虑到他的身体健康状况,院党组多次考虑调李佳侯同志到院机关工作,但都被他委婉地拒绝了。2011年年底,为了更好地配置司法资源,合理利用人才,元阳法院进行干警岗位调整。李佳侯同志得知消息后特别紧张,特意找到相关领导表达自己不愿离开黄草岭的意思。有次领导到黄草岭法庭视察工作,他跟领导倒“苦水”说:“领导啊,千万不能把我调离黄草岭。这里是我的家。办公楼的每个角落都印在我脑里了,我也习惯下班时间或者周末没事就回来这里了。”当有人问他是否后悔一辈子都窝在黄草岭时,他的回答是在哪里都是工作,都是在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更何况黄草岭有他可亲可爱的父老乡亲,所以他不后悔,反而很欣慰、自豪。

  因为是法官,他倾心倾力

  法院的工作是辛苦的,是劳累的,尤其是派出法庭的人民法官。法庭的审判工作直接面向农业、农村、农民,与农村和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很多纠纷发生在遥远的山里,加上部分当事人厌诉、怕诉,还有些当事人年老体虚,不便到法庭参加诉讼,为了将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作为庭长的李佳候一改往日坐堂办案、等案上门等衙门作风,尽量使用方便群众的方式审理案件:一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化案件的受理手续和审理环节,即由庭长决定立案,直接受理,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二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审理,即收、即审、即结,使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自2010年至2012年7月,黄草岭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188件,审结186件,其中,调解163件,调撤率87.64%;巡回98件,巡回率52.69%。

    2012年6月,黄草岭法庭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原、被告系亲兄弟,分家后房屋相距40公分,和睦相处30多年后因滴水线划分问题起冲突。弟弟一怒之下用锄头挖掉了哥哥家房屋南墙,后双方就房墙被挖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哥哥无奈,诉至法院请求维权。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被损面积及经济损失发生分歧,但均无相关证据证实己方观点。承办人李佳侯同志决定到现场勘查,便宣布休庭。第二天上午8:00,李佳侯同志带着书记员开车前往纠纷现场。因为路途遥远且颠簸,中途还有半小时的步行,到达目的地时,时间已是13:00。为了免去在无旅馆、无饭店等情况下必须在百姓家食宿,增加百姓负担的麻烦,也为了尽早解决纠纷,促进亲兄弟和谐相处,李佳侯同志一行人忍饥挨饿,顶着烈日勘验起现场。现场勘验需要丈量原告家屋顶长宽,但因房屋年久失修,人踩上去会有倒塌的危险。正当大家都束手无策时,李佳侯同志不知从哪里找来梯子,巧妙又安全地丈量了屋顶长宽。有位前来观望的老者称第一次见到法官,留给他的印象非常好,还说以往“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是错误的观点。

     近年来,农村人口大量外出打工,人口流动性增强,但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部分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不愿意到法庭参加诉讼。面对这种情况,李佳侯同志就带动全体干警主动用短信与他们联系,告知其法院居中裁判的工作性质及其权利、义务、后果,争取让他们相信法律,愿意与法官交流,慢慢的由被动接受转到积极应诉上来。

     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总比人民法院下个硬邦邦的判决要好,不但当事人案结事了人和,涉及到执行问题的案子也无执行难的问题困扰。李佳侯同志非常注重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庭审过程中,他细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认真核实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准问题的切入点,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反复多次地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便立即制定调解方案;只要有一方同意调解,就主动做另一方的工作;只要有调解希望的,都力争调解结案,不放过做调解工作的任何机会。2009年,黄草岭法庭共受理85件民事案件,调解结案78件,调解率达91.76%,李佳侯同志个人承办案件50件,判决1件,调解49件,调解率达98%。

  为求精益求精,他孜孜不倦

  李佳侯同志才有初中学历便进入法院工作,这是一份人人羡慕的工作,尤其是法官这一职业,引得多少人的崇敬,但他非常清楚自己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他不甘于无法胜任自己的工作,不甘于浪费大好青春坐等退休养老。他坚持在干中学,学中思,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淀审判经验。1997年9月,他以优异成绩考入最高法院举办全国法院干部法律业余大学专科班。三年的业大学习及自学,李佳侯同志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知识,结合多年来的基层工作经验,他已经是一名领导放心,百姓认可的人民法官了!被任命为黄草岭法庭庭长后他仍没有忘记用学习来提高自己,因为他深知当一名合格中层领导,不但要掌握法律知识,能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还要有一个高瞻远瞩、积极向上的政治理论头脑,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法庭的审判工作。2007年,单位给黄草岭法庭配置了车辆,但缺少驾驶员。李佳侯同志自告奋勇,40多岁自费学习驾驶技术,如期获得驾照。近几年,当新兴的计算机知识普及开来,社会对法院工作提出电子化要求时,49岁的李佳侯同志通过自学和向他人请教,即时掌握了基本的电脑办公知识,已能利用电脑查询资料。

  有人曾好奇地提出过一个疑问:“为何他一把年纪了还要这么努力学习?升职已不可能,再有多少学识、多少技能也都没意义了。”我想,对于李佳侯同志来说,法官早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职业,或许已经成为他挚爱的信念和生命了吧!

  干干净净的生活作风

  说起李佳侯同志,人们脑中闪现的第一个词便是“爱干净”。的确,他的“爱干净”在黄草岭,在元阳法院是出了名的。以前我是不信他的“爱干净”真如人们口中的那样,但与他共事过后,我深有感触,并大受启发: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又甚或是生病还是有事儿,每天早晨7:30,他总会准时出现在办公室。一进门,他就检查卫生,哪个角落有点灰尘,哪里有点蛛丝网,他都不放过,都要亲自清理。就算书记员抢着去处理,他也总是说:“你忙你的,我年纪大了,活动活动,就当是锻炼身体了。”其实大家都明白他是在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希望干警们日后能将卫生搞得更清洁。

  有次在闲聊中,我问他为何如此爱干净。他说:“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让人倍感舒适,整个人就会很有精神,做什么都有干劲,还有一方面原因是法庭是个神圣的地方。在老百姓看来,如果连卫生都搞不干净,他们就不会相信在这栋楼里上班的法官们能把案件处理得干干净净,不会拖泥带水。”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与东汉薛勤的“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异曲同工,深深地触动了我,日后生活要干净整洁,工作要干净利落。

  清正廉洁的工作态度

  谈起李佳侯同志,人们忍不住想起的还有他的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由于对法律程序有误区或者错误认识了当下某些社会现象,部分民众对法院、法官的评判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尤其有部分当事人,明明主张的是法律本应保护的权利,但因对司法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因此,他们以为进法院办事,就得送礼。

  黄草岭法庭曾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经向被告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后缺席审理。开庭那天,原告将一条中华烟悄悄留在法庭抽屉里。李佳侯同志庭后与书记员一起清理法庭时发现后立马打电话给原告要他把烟拿走。原告执意要他收下。李佳侯同志在电话里说:“不管你对法院工作有什么样的认识,我希望你尊重法律,尊重我。如果你不回来拿烟,那么我就把烟交给单位领导,让他们处理这事。”原告最终还是回来了,说:“庭长,我留下那条烟真的没什意思。我不当面给你是担心你不收。我拿都拿过来了,你就收下吧,就当是我们在路上遇到了,我发支烟给你抽。”不论原告说什么,李佳侯同志还是退回了香烟。  

  据记载,截止2011年,李佳侯同志拒绝吃请50余次,拒收香烟礼品价值2000余元。一身正气、甘于清贫的他正在用自己的方式展现着一代法官昂扬的锐气和浩然的正气。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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