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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如翟树全
作者:徐永忠 发布时间:2012-12-12 14:11:40
“他们扎根乡村,埋头基层,他们淡泊名利,恪尽职守,乡村法官翟树全,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在12月4日晚上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法治的力量2012”——1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上,法官翟树全作为全国法院系统代表光荣入选2012年度法治人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颁奖盛典,他高度评价了翟树全23年如一日扎根乡村化解矛盾的感人事迹,并将金光闪闪的年度法治人物奖杯颁发给翟树全。
“我是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 在吉林省有一位特殊的法官,23年来,一直吃在农村、住在农村,管的是农村的事,他就是吉林省农安县哈拉海法庭的法官翟树全。翟树全还有一个特点,他有案子不急着判,宁可多花力气,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惜说得口干上火。在农村23年里,翟树全受理的案子有2400多起,基本上全是离婚、养老、土地纠纷这类,这些案件调解起来比判决还难,往往细枝末节、陈年老账,法理人情都纠缠在一起,翟树全这个法官在调解的时候不仅要明断是非,还要让双方当事人能解开心里的疙瘩。 “我是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的法官”,面对各大媒体记者的采访,翟树全总是以这句话作为开场白。1989年调入吉林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工作的翟树全,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今年3月晋升为副庭长。 但是翟树全又是一名非同寻常的法官,自1989年至今,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靠烧煤取暖的农村人民法庭工作23年,经手裁判的2400多起民事纠纷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实现了“四无”: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申诉,无一矛盾激化!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实现了司法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我是农民的儿子,看到农民群众期待的目光,我感到要是办错案,就对不起父老乡亲!” 这是在第七届“感动吉林”年度人物评选颁奖会上翟树全法官的获奖感言。从中可以感受得到,翟树全之所以二十余年如一日,默默无闻、扎根农村法庭,缘于他对农民的真挚感情,缘于他对农村的眷恋和热爱,著名诗人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短短的两句诗词却深刻饱含了一名共产党员、模范法官对农村司法工作的热爱。翟树全审理案件做到了“四无”,凭的就是他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在基层一线法庭一干就是20多年。 “法官的良知是司法公正之魂。”这是一位法律学者说过的话,但是翟树全却用最普通、最易于人们理解的话语表达出来,“……要是办错案,就对不起父老乡亲!” “我这个人适合做基层工作。无论干什么,干好就是了,这是我人生追求的目标。再说,能任什么职务,领导和同志们心中都有数,该是你的,到时就会轮到你,而自己不能琢磨歪门邪道,脑袋削个尖似地往里钻。” 2012年1月,记者问翟树全干了二十多年法官,连个副庭长都不是,你甘心吗?翟树全说了上面的话。 正确看待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翟树全认为自己适合做基层工作,适合做群众工作,所以他在法庭一呆就是二十多年,把法庭当作自己的家,不管刮风下雨,不论白天黑夜,要么在法庭,要么在田间地头或是农家炕头,每天面对的都是家长里短、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却以独特的审判艺术,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为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忘我工作,也换取了像田序财、牟新田等众多老百姓的爱戴。 翟树全淡泊名利,一次次婉拒法院领导的关心,放弃进县法院机关工作的机会,为的就是让其他同事工作生活方便;翟树全甘于清贫,至今他家里还住着火炕平房,没有自来水,还在用着14寸的黑白电视机,连那台单缸洗衣机也是庭长送的。 “不急判,先调解。” 有人统计,翟树全经手裁判的2400多起民事纠纷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挂在他口头上的话就是“不急判,先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他注意找到案件的症结,注重诉前调解,尽量将纠纷解决在案前,即便开庭时和开庭后,翟树全也是想尽一切办法调解。第七届“感动吉林”年度人物评选颁奖会上,评委们对翟树全的评价是:“你是一座天平,天平的左面,是司法公正;天平的右面,是百姓民生。一左一右,不偏不倚。于是,再烦心的事儿,也会有调解的办法;再难断的纠纷,也不会有判错的案件!” “一个法官一生中可能会审几千个案子,但很多案件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唯一的一次接触,受到不公正对待,当事人心中就会永远留下一个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增加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增加了人们对法律的一份信仰、对社会的一份信心。” “一次不公正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只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却是水源。”翟树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20多年来,他抵御形形色色的诱惑、说情和压力,始终做到严格自律,清廉如水,维护了司法公正。凭着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忘我工作,翟树全也赢得了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真诚信赖,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为翟树全记个人三等功、一等功,长春市、省市两级法院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向翟树全学习活动,翟树全也实至名归地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扎根农村20年,不为名利不为钱。愿得万家皆和睦,个人得失何须谈。” 2012年1月,翟树全当选长春市第八届党代会代表,他给自己写了四句打油诗,以此勉励自己,笔者借此摘抄下来,与法官同仁共勉。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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