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荔浦法院加强少刑审工作筑少年犯帮教工程
发布时间:2012-07-06 09:57: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薛昌生)   为了巩固审判效果,力争使被处理的少年犯都能改过自新,不再重新犯罪,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把大量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将每个少年人犯罪案件纳入社会、家庭、学校多元化帮教系统,实行全程的跟踪帮扶,形成了富有特点的“五举措”少年犯帮教工程。2012年1-6月共审结少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减轻处罚10人,一审服判率为100%。

  判决之前走访一次。上半年对10名少年犯全部在案件宣判前走访其家庭、所在社区(村)、就读学校,详细了解10名少年被告人家庭环境、文化程度和成长经历,以便有针对性开展帮教工作。

  开庭之前提审一次。坚持对每个未成年被告庭审前提审一次,仔细询问家庭、生活和学习情况,了解成长轨迹及犯罪原因,观察认罪悔罪表现。对少年犯的庭前提审,主要对对少年犯进行自新自立及前途教育。

  采用一张圆桌审判。对犯罪情节较轻,可能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采用圆桌审判,通过面对面交流,缓解被告人畏惧情绪,帮助被告人找准问题症结,使少年犯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重塑人生的信心。

  建立一份个人档案。搜集被告人身份、家庭及犯罪案件起诉书、判决书、人格调查表、回访登记表等资料,为回访、挽救等后续工作提供便利。在庭审后判决前,组织会见家长一次,通过亲情感化,增强悔改信心和动力,促进判后矫正工作开展。上半年共建档10人,建档率100%。

  开展一次回访帮教。建立少年犯回访和联合帮教制度,了解悔罪表现,协调解决困难,纠正错误认识,帮助早日改过自新。上半年共回访10人,回访次数25人次数,回访率达100%。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