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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多举措回访帮教“失足少年”
发布时间:2012-07-31 13:55:21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廖长春)
为防止未成年犯再次犯罪,提升审判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方针,努力做好未所年人缓刑犯跟踪、帮教、回访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
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积极探索并建立完善了未成年缓刑犯跟踪、帮教、回访制度,与妇联、学校、社区、村委等部门单位结成帮教网络体系,定期或不定期以电话联系、“面对面”开展座谈等的方式定期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同时,针对帮教对象思想动态、落实帮教计划等做好访谈笔记,建立帮教回访档案,及时有效地提高帮教对象的思想认识。此外,该院还不定期邀请青少年旁听庭审,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今年以来,该院共帮教未成年犯16名,帮教人次达到35人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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