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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真情感化少年犯
作者:赵玉刚   发布时间:2012-07-10 16:18:46


    王金英,山东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有人说王金英有股“杀气”,令犯罪嫌疑人胆战心惊;在法庭上,有人说她唇枪舌剑,有些名律师遇到她也怵头;在生活中,又有人说她有着菩萨般的心肠,热心助人,救危济困,积德行善。  

  “为父报仇”少年误入歧途 

   震震是庆云县某村人,2009年,一心要为父报仇的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被判刑,而当时,正是王金英作为公诉人对15岁的他提起公诉。  

   10多年前,震震的母亲出轨后和情夫合谋将震震的父亲杀害,两人双双被抓,母亲的情夫被执行死刑,母亲则被判无期,入狱服刑。父亲被害,母亲坐牢,撇下只有五岁的哥哥强强(化名)和还在襁褓中的震震,兄弟两人跟着一直独身的大伯生活。震震慢慢长大了,在村邻和大伯那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年幼的他誓为爸爸“报仇”。  

   震震15岁那年,他的母亲减刑释放,在姥姥家门口,震震第一次将母亲陌生的面孔深深印入脑海,他怒视着自己“恨之入骨”的母亲。他当时就有一股冲上去卡住母亲脖子的冲动,没和她说一句话就转身离开。后来的几天,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年幼的震震脑子里闪过,他要杀了母亲为父亲报仇。经过几天的思考,他谋划先抢辆车,再驾车撞死妈妈的计划。    

   一天上午,他来到县城,买了一把刀,还租了一辆出租车,在205国道迫不及待地抽出砍刀向司机头部、背部猛砍。尽管事发突然,但司机毕竟是成年人,忍痛弃车逃命,震震挥舞着砍刀对其紧追不舍。司机的呼救声引来了周围村民,时间不长,警察来了,将瑟瑟发抖的震震抓获。

   懵懂少年因抢劫被判6年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因涉嫌抢劫罪,震震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王金英成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阅卷、告知、讯问、调查,案子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这期间王金英了解到震震的家庭故事。震震的哥哥在中学读书,震震过早辍学,到处流浪。知道这些后,王金英心情非常沉重。    

   开庭那天,因为是本案的公诉人,王金英早早来到法院。她对震震的恶劣行径感到震惊,又为他的不幸身世而痛心。    

   庭审开始了,王金英在公诉席上神情庄重地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词,进行了法庭辩论。最后,震震因犯抢劫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6年。    

  女检察官温情感动少年犯  

   案子终结了,王金英的心事却未了。她要为震震,为那个可怜的家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改善他们的艰难处境。  

   那段时间,王金英为震震的家庭争取救济补助。在她不懈努力下,当地乡政府开始给予震震的大伯定期补助,后纳入“低保”;他哥哥也被列入特困生,学校免除了书费、学费、学杂费,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至于被判刑的震震,王金英以阿姨的身份给他写了很多书信,希望他痛改前非,努力改造,重新做人;告诉他今后的路还很长,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并且告诉了他家里的变化。接到检察官阿姨一封封满怀温情来信,震震的心灵受到一次次震撼,让他感受到了曾经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的母亲一样的温暖。

   近来,震震在少管所表现非常突出,获得两次减刑,即将出狱了,知道这些后王金英感到非常欣慰。



来源: 民生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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