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四个要讲”记心中 核心价值践于行
——研读周永康《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更加有力思想保证》一文有感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12-07-05 15:15:31
《求是》杂志2012年第13期刊载的周永康同志2012年6月12日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汇报会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首发式上的讲话,题为《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更加有力思想保证》。反复研读之后,启发至深,受益匪浅,有思想精神领域的大洗礼和观念确立的大飞跃之感。
有感之一:“四个要讲”深刻诠释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文中对“四个要讲”的阐述,高屋建瓴,分论透切,逻辑谨严,切合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周永康同志在文章中旗帜鲜明地提出,第一,要讲政治,始终不渝地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第二,要讲宗旨,始终不渝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三,要讲法治,始终不渝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四,要讲清廉,始终不渝地维护政法机关良好形象。这“四个要讲”是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丰富内涵的深刻阐述和对应诠释。政法干警“要讲政治”就是保持对党、对人民、对政法事业“忠诚”的政治本色,“要讲宗旨”就是践行把人民和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心“为民”的宗旨理念,“要讲法治”就是要秉持、守护和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公正”的价值追求,“要讲清廉”就是要恪守保障政法干警的正确履行职责而一生“廉洁”的基本操守。做一名合格的政法干警,心中必须时刻牢记“要讲政治”、“要讲宗旨”、“要讲法治”、“要讲清廉”,实践中务必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有感之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既要内化于心更要外践于行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确立,是政法领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融入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化,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继承和发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是政法干警应当自觉奉行的共同价值追求。 作为政法干警就必须自觉地把核心价值观既要内化于心、更要外践于行。外践于行,周永康同志要求政法干警要做到四个“始终不渝”: 一是始终不渝地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事关方向和原则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要十分清醒,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 二是始终不渝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自觉强化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办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三是始终不渝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四是始终不渝地维护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永葆清正廉明、无私奉献的本色。内化于心是潜力,外践于行乃是政法干警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巨大贡献力。 有感之三:心有核心价值观才能保障执法办案时正确履行职责 政法干警正确履行职责,必须以坚实思想基础作保障。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是队伍建设也是执法办案、正确履职的思想基础和不懈为之奋斗的工作方向。只有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精髓要义,才能真正搞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和“为谁服务”、“为谁执法办案”、“为谁掌好执法司法权”、“为谁谋利”等这些涉及灵魂深处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只有经常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来对照、自省、检讨自己在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随时地、不断地、正确地修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确保正确履职。做到这些,是政法干警的应有之义和应尽之责。确保在实践中能够做到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始终坚持“四个在心中”,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支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