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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强化诉前调解惠及百姓
发布时间:2012-09-27 14:50:32


     本网讯(通讯员 胡媛媛 赵聪玲)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涌入法院,河南省灵宝法院受理案件呈现“诉讼爆炸”态势。针对这一实际,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诉前调解工作机制。

    一是在立案庭和派出法庭专门设立“诉前调解室”,聘请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人民陪审员和乡镇离岗干部担任专门人民调解员主持或参与调解。同时,充分利用“社会法庭” 和“驻村法官工作室”,辅助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二是受理案件时进行繁简分流,规定对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相邻纠纷等民生案件以及标的额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不收费、不强迫、不立案原则,由立案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委托“诉前调解室”调解。

    三是确保诉调效力对接,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需要法院给予司法确认的,由立案庭及时移转至速裁庭审查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符合法院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受理,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260余件,有26件转入诉讼审理程序,既给法官“减负”“释压”,又减轻了群众诉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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