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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保姆盗窃手机被判10年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2012-07-02 14:47:58
光明网讯
一款不显眼的翻盖手机,竟价值6万元。7月1日,河南省高院网络新闻发言人在网上发布消息称,备受关注的“保姆盗窃天价手机案”已被郑州中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2年6月14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某盗窃一案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郑州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郑州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审刑事裁定书已于2012年7月1日送达被告人张某某。 郑州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原判在以下方面认定事实不清:(1)被告人对所盗窃的手机价值是否存在重大认识错误问题,一审未充分调查、质证;(2)涉案手机的价值鉴定问题,对本案的准确处理起着重要作用,一审对此未充分质证,有必要重新质证;(3)对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问题,一审未充分调查质证。以上问题,对准确认定本案事实、正确量刑均有重要影响,依法发回原审法院进一步审理查明。 对原审法院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及相关责任人,郑州中院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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