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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孙忠鼎退休五年后落网
发布时间:2012-06-26 10:38:50
光明网讯(曹杰 王晓红)
安徽省宿州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孙忠鼎在职期间收受下属贿赂后,本以为会安全着陆,没有想到在退休五年后落网。6月20日,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孙忠鼎有期徒刑十年。
据安徽法院网消息,被告人孙忠鼎在任宿州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期间,于2003年9月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原宿州市公路管理局埇桥分局副局长钱龙为其出资购买宿州市埇桥区北苑小区D区16号101室商品房。钱龙于同年9月26日为孙忠鼎交付商品房首付款5万元。2004年4月6日,孙忠鼎再次安排钱龙交付该套商品房剩余房款9.53万元及附属设施费5467元。2005年初,孙忠鼎在装修该套商品房时收受钱龙1万元。 2006年下半年,被告人孙忠鼎利用任宿州市公路局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该局材料站站长毛亚杰价值6000元的艾美牌手表一块。 法院认为,孙忠鼎在任宿州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166767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孙忠鼎归案后供认主要罪行并坦白部分罪行,其家人主动退交赃款、赃物,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被告人孙忠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违法所得160767元及艾美牌手表一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孙忠鼎提起上诉。宿州中院中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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