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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高达99.2%
发布时间:2012-06-12 16:10: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农玉慧)
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阳光司法”活动,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切实保障了司法民主与司法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至5月,该院38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59件,已结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率高达99.2%,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中,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均大幅度提高。
提高认识,充分重视。人民陪审员日常生活在民众之中,其参与司法审判,更容易收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民意并吸纳入司法裁判,增强司法裁判的民意性和合理性,反映民意,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该院十分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多项措施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把好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用关,广泛从各行各业挑选优秀人士,定期和不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将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辞退并聘任新的人民陪审员,从而使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充实和补充新鲜血液。 实行人民陪审员岗位培训制度。采取庭审观摩、法官讲座、视频观看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培训、学习,向人民陪审员发放法律书籍,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陪审能力,让人民陪审员真正参与到案件的审理、合议、调解等过程中。 落实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人民陪审员的各项经费和开支纳入财务预算。实行鼓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该院通过扎实有效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大大提高了民众的司法参与度,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民主,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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