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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快审快结涉农案不误农民忙“三夏”
发布时间:2012-05-31 09:10: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丰新华)
今年以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时,运用巡回办案、假日调解等多种措施,快办案、办好案,使一大批涉农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不误农民群众忙春耕及“三夏”,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诉讼时间,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赞扬。
坚持“一个中心”。该院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中心,既要追求办案的数量、又要追求办案效果,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办案人员工作优劣的依据和标准。 树立“两个原则”。即坚持公平公正、人人平等的原则;亦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和谐稳定的原则。该庭在审理涉农案件时,尊重客观事实和当事人意愿、依据法律法规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到办理程序公开、查明事实公开、裁判和调解结果公开,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 力争“三个效果”。该院要求办案人员牢记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力求所办的案件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统一。 做好“加、减、乘、除”运算。“加”即在坚持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的基础上,再加上以保障民生、构建社会和谐为己任的司法理念;“减”即去掉思想中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陈旧观念;“乘”即建立多元化社会大调解工作机制,利用社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除”即除去重裁判、轻释疑,重审判业务、轻宣传调研等重此轻彼的思想。 加强“五心”教育。该院坚持对办案人员进行爱心、耐心、诚心、细心、公心教育,要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缩短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人民法官的社会公信度。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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