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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完善“三项机制”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2-05-29 16:50: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跃进 夏义水)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审判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三项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助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完善质量责任机制。该院建立了院长、分管领导、审委会、庭(局)长“四层级”领导责任制和合议庭、独任审判员、书记员“三层级”审判责任制以及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用制度管人、管案。严格将法官办案质量作为奖惩兑现、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形成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提升案件质量的良好氛围。

    完善质量考核机制。该院建立了以审管办为主体、院领导、审委会委员为兼职的案件质量、法律文书、庭审质量“三位一体”的评查体系,对评查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评析、一年一考核。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委会委员参加庭审评议,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有力促进审判质量提升。

    完善质量保障机制。该院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学习培训,同时采取“法官教法官”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进行学习交流,努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认真分析案件审理中的普遍性问题,汇编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庭长和分管领导严格行使裁判文书审批权限,对于把握不准的案件主动与二审法院进行沟通,确保案件质量。

    据悉,今年1-5月,该院案件调撤率、自动履行率同比分别提升7.6%和5.9%,上诉率、发改率同比下降明显,涉诉信访得到了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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