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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个人可注册“.CN”“.中国”域名
发布时间:2012-05-29 14:31:50
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于5月29日零时起实施。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这意味着自然人可申请注册“.CN”“.中国”等顶级域名。
这一规定,对个人网站、邮箱、微博、电子商务将有哪些具体影响?又会对国家顶级域名和互联网的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域名注册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5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新闻发言人齐麟宣布: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将于5月29日零时起实施。域名注册主体由原来的组织扩大到自然人。 齐麟说,《实施细则》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修改了原细则第十四条中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将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这也就意味着,国家顶级域名“.CN”“.中国”面向自然人开放注册。 齐麟说:“这标志着个人网站、个人空间、个人特色邮箱、微博应用、个人店铺等的互联网应用将得以全面开发,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个性化匹配度将得以大幅度提高,我国互联网将更加开放和个性化。” 对个人网站、电子商务及微应用等有积极影响 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步深入,个人已经从单方面的信息接受者转化成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价值创造者,个人需求成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据介绍,这次《实施细则》的修订将带来很多具体的影响: 在个人网站和空间应用方面,根据CNNIC的最新数据,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站规模达到229.6万,较2010年底增长20%。“.CN”和“.中国”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为网民提供了更多和更丰富的资源选择,将成为个人在网上的身份象征或者个人应用标识。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这种个性化的匹配,也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向更加开放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在个人特色邮箱应用方面,CNNIC数据显示,2011年许多传统交流沟通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出现萎缩,作为较为广泛的互联网传统应用之一,个性化邮箱的发展一直以来趋于弱化。CN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可以有力提升个人邮箱的个性化应用,用户可以注册以自己姓名或喜欢的字符为个人邮箱域名,如使用job@liming.cn、life@liming.cn等个性鲜明的邮箱传导个人信息,彰显个人特征。 整合于自媒体平台下的各类微应用,目前因为未与个性域名结合而仍需使用平台下冗长的网址,这不仅为其他网民的访问带来了障碍,同时也与个人微应用的 “个性化”背道而驰。“.CN”和“.中国”域名向自然人开放注册,并与国内的微应用服务整合,可以很好地弥补个人微应用平台的这一短板。网民从此可以为自己的微博、微名片、电子相册等配置顶级域名,就像访问企业、机构的官方微博一样,直接在地址栏输入域名即可访问。 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94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37.8%。2011年,品牌企业和平台商城(B2C)已经成为了市场的绝对主体。“.CN”和“.中国”域名面向自然人开放,将有助于个人网店打响品牌,提升网上吸引力和转化率。个人网店拥有独立的顶级域名,不仅可以给个人网店带来更多流量,同时将帮助个人店铺建立自有品牌,从而由经营产品过渡到经营品牌的新阶段。 专家介绍,基本上所有的互联网应用都基于网站实现,而域名、IP地址等基础资源则是所有网站的入口和起点。 目前,“.CN”和“.中国”域名已经成为最健康的顶级域名之一。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类互联网个人应用,可有力促进中国互联网整体更加健康、有序、有活力地发展。 链接 域名注册对自然人开放 恶意抢注会不会增多? “.CN”“.中国”域名对自然人开放注册,是否会造成注册数量的大幅攀升,恶意抢注现象是否会扩大? “事实上,全球很多国家的顶级域名都向自然人开放,并未造成注册数量的大幅度上升。而此次只是增加了注册主体,相关的权益并没有改变,不会造成数量的大幅上升,恶意抢注现象也不会由此扩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齐麟认为。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说,“.CN”、“.中国”域名对自然人开放注册,恶意抢注现象肯定会有,这些需要通过相关法规进行规范。 来源:
中国文化传媒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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