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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次判刑不悔改出狱再次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25 10:29: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莺)
临川一男子在被判刑三次后不悔改,再次因盗窃被判刑。2012年5月2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2年2月8日11时许,被告人徐某携带作案工具,窜到本市淘沙镇老农贸街,采取撬锁方式,将范某停放在其妹夫房门口的一辆黑色新大洲摩托车盗走。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4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范冬昌财物价值6480元,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某属累犯,自愿认罪、已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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