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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薪30万的上市公司高管到基层法院法官
——记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辉 作者:宋庆党 陈红涛 发布时间:2012-05-24 11:13:45
张辉,法律硕士,曾经在漯河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担任高管,年薪30余万。2006年,他凭着对法律的挚爱,经公开招录进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工作。
张辉,法律硕士,曾经在漯河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担任高管,年薪30余万。2006年,他凭着对法律的挚爱,经公开招录进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基层法庭任书记员、审判员,2009年担任民二庭副庭长。近年来,他办案近900件,调撤率为69.81%,上诉率仅为1.60%。2011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查组随机抽查,张辉所办案件,没有一件瑕疵,合格率100%。张辉先后被评为“漯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漯河市调解能手”、“漯河市社会法庭优秀指导法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近日,召陵区政法委专门发文,号召全区政法干警向张辉法官学习。
谈起对法官这一职业选择,他总会用水珠、阳光、火炬、螺丝这样的关键词当作价值写照。没有豪言壮语,唯其真我风采。 ■我愿做一滴水珠:忠诚法律,融入大局。 近年来,漯河作为新兴食品名城经济发展迅速,一大批来自国内外的客商投资项目落户漯河,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与漯河开展合作项目。召陵区法院辖区内工商企业近百家,民商事纠纷繁琐复杂。张辉说,如何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人民法官应当思考的一个命题,也是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实践中,张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先后为14家企业挽回损失一千余万元,成为辖区企业的“救命菩萨”。 今年2月下旬,一家急需用钱的企业因一笔近200万元的陈年外债到召陵区人民法院起诉。张辉接案后,迅速研究案情,根据情况制定了详细工作预案。立案当天即连夜赶赴太原,第二天一下火车即投入到紧张的摸排工作。当天下午四点半在某银行查询债务人的存款情况时,该银行仅提供了一个账号,并说上面只有十余万元。张辉根据对案情的熟知掌握,要求该银行查询另一账号,该行工作人员一愣,否认有此账号。但这一情况未能躲过张辉的“火眼金睛”,张辉依法要求该行书面确认是否有此账号。该工作人员躲进后台约半小时,回来支吾说刚才电脑操作人员看漏了,该行有此账号,上面仅有七百多元。张辉依据多年办案经验,断定其中必有猫腻,遂依法对该账号采取了保全措施,并要求该行书面提供此账号近七日内的发生明细。该工作人员非常紧张,称当月发生明细无法打印,需领导回来后才能处理。此时银行其他窗口已收工下班,张辉据理以争,要求银行书面说明无法打印的情况,在银行窗口僵持约一个半小时,坚持等银行领导赶来处理此问题。由于天色已暗,为安全起见,张辉严肃告知该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将负的法律责任后暂时撤离。次日一早,张辉到该银行其他网点调查是否可打印当月发生明细,得到了肯定回答并取得了书面证据后,张辉再次来到该行。或是慑于张辉义正词严的态度和法律的威严,或是有感于张辉坚持不懈的努力,昨日负责接待的同志一见到张辉就满脸堆笑表示歉意说:“你们昨天冻结的账户中今天进了200万元,你们该满意了吧!昨天实在对不起了,请你们理解。”张辉真诚地回答:“我们理解你的处境,也请你理解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债务人得知有关银行存款被冻结后,连夜赶到漯河,自动履行了债务。200万元对这家企业无疑“救命钱”,从立案到审结,前后共五天时间。当事人敲锣打鼓送来了一面上书“神速办案为企业,浩然正气好法官”的锦旗。 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张辉还积极落实“送法进企业”活动,多次应邀到企业进行法制报告,成为他们无偿的“法律顾问”、得力的“结对亲戚”。他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围绕企业经营过程中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化为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知识。不少企业纷纷称赞:张法官让我们增强了守法诚信经营和依法防范风险的意识,为我们送来了“及时雨”,注入了“强心剂”。 张辉说:法官不是单纯的办案机器,我愿做一滴水珠,以我对法律的一片忠诚,自觉融入到服务大局的实践行动当中。 ■我愿做一缕阳光:关注民生,温暖百姓。 无论案大案小,案繁案简,张辉始终坚持“情化干戈巧调解,铸剑为犁止分争”的思路,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在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中,原告张振系漯河市某厂技术指导。2001年9月9日上午,张振被一突然倒塌生产设施砸到腰部,造成脊椎骨折,高位截瘫,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前期医疗费花去两万多元,还需大量后期治疗。张振家境本身就不好,遭此事故,更是雪上加霜。该厂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即停产,职工长期放假,厂门关闭。原告多次找该厂厂长要钱,但该厂长一句“没钱”一拖就是十来年。张辉接案后,了解到该事故发生时间较长,双方争议较大,情绪对立严重,认为该案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遂结合实际情况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历经无数次的“闭门羹”、“逐客令”后,双方从互不信任开始渐渐同意法院进行调解。“有一线的希望,就得百分之百的努力。”张辉邀请到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当年同事和医疗技术有关专业人员参与调解,面对面析法说理,心贴心答疑释惑。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厂长表示自愿个人拿出10万元,分三年赔偿原告。在前不久的案件回访活动中,老张不住地对张辉作揖感谢:“老厂长把钱都给完了,俺家日子好多了。” 针对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张辉在办案中还会尽最大可能超出“本分”帮助当事人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赵刚是一家知名企业的普通工人,参加工作十多年来一直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但最近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却“被下岗”了。原来这家企业效益好,十多年前招工时赵刚因年龄不够就冒用“赵强”的身份上了班,公司也用“赵强”的名字为其办理了各项社保手续。现在公司要续订劳动合同,赵刚想改回自己的真实姓名,公司表示只能以“利用假名字欺骗公司”为由辞退“赵强”,然后再与真“赵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这样一来十多年的工龄就没有了,各项社保也需从零开始。开庭审理时双方分歧很大,均据理力争,寸步不让。庭后,张辉耐心指导赵刚到劳动部门反映合理要求,并反复做企业的工作,终于取得了有关人员的理解和配合,劳动部门表示要对赵刚的情况研究处理,企业也答应协助赵刚办理有关手续。 张辉说,当民众有理难诉、陷入迷惑、孤立无助的时候,他们需要法律的阳光温暖心房,照亮前程。我愿做这一缕阳光…… ■我愿做一把火炬:传递公正,交接和谐。 公正则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公正”二字上口不难,入心不易。在审判工作中,张辉把“明察秋毫”当做公正办案的座右铭,更当作艺术去追求,当作生活去品位,容不下一丁半点的糊涂和瑕疵。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持被告之兄手写的一份15万元欠条要求被告还钱,被告认可欠条是其兄所打但称欠款不真实,并称当时其兄在为其工作期间,想借政府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机会要发包方及时支付工程款,就给原告打此欠条,让原告以农民工身份持该欠条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拖欠工钱问题。欠条书写人此前已服毒自尽。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均以“要求法官公正审理”为由进行造势施压,加上涉及本地知名企业,一时上下关注。张辉抛却压力,加班加点详阅案卷,似火骄阳中深入街头巷里调查取证,倾盆大雨下到郑州有关单位核实材料,为赶时间差点出交通事故。终于从二十多张材料费票据的核对中取得突破,就此查明“真欠条假欠款”的事实真相。面对一纸罗列大量确凿证据的公正判决,败者口服心服,胜者泪流满面。 由于一些新型案件很难从现有法律中找到支持,这样的公正判决更需要法官独到的见识和超凡的智慧。在办案中,张辉经常反复研读相关法条,认真思考立法精神,追求恰如其分的公正。在去年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被告的事故车辆未投交强险即上路行驶,其民事责任应当如何确定,当时法律未有明确规定。张辉通过对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交强险条例的深入研究,认为事故车辆未投交强险即上路行驶,违反国家强制规定,基于交强险的社会保障价值及强制性要求,应首先按其应投而未投的交强险相应责任限额予以赔偿,并据此作出判决。基于法律理解问题,很多法官并不认可。后最高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相应观点与张辉此案中意见完全一致。2012年最高法院又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在未投保(交强险)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权责任认定和划分,明确支持了张辉的观点。 “公正更需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置于老百姓的眼睛、耳朵、皮肤感受之下。”张辉把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说过的一句话记在自己的办案心得本上。在召陵区法院,他的裁判文书上网率最高,案件巡回审判率最高。他说:“公正恰如一把火炬,需要传递,需要交接,长此以往就是社会的和谐。我愿做一把火炬,奔走在自己的点线面。” ■我愿做一颗螺丝:坚守平凡,无私奉献。 与当初的“高管”相比,法官是一个平凡而清淡的职业。有人问他,落差大不大?对如今的选择后悔吗?张辉说,此“官”彼“管”岗位不同,人生价值自然不同。法官更像治疗“社会关系疾病”的医生,用法律知识理清是非、定纷止争,以廉洁操守使关系和谐、活动顺畅。 他这样说,更这样检验自己。案件审理过程中,他经常遇到一些想花钱买“公道”、买“倾斜”的当事人,但他坚信“廉生威、公生明”的道理,在自己和当事人之间画上“条条线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在审理一起外地当事人诉本地一家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为拖延履行债务拒不接收法律文书,致使诉讼程序难以及时进行。外地当事人误以为承办法官有意偏袒本地企业,就趁送证据材料时夹带了几千元现金,希望能得到关照。被张辉发现并拒绝后,原告表示是一点“小意思”。张辉真诚地说:“你千里迢迢到我们当地来打官司,吃住都不方便,还要面临诉讼结果的巨大压力。人心都是肉长的,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和感受。你的案件之所以有些迟滞,是有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不是法官有意为难你。你给法官送钱,说明你是不信任法律和法官,这样的‘意思’很没意思。”一席话说得原告满面通红,只得收回。案子结束后,原告非常感激地说:我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对你本人也非常感激,无论如何也要一起吃个便饭,表达我对你误解的歉意。张辉再次婉言谢绝:赶紧回去吧,老婆孩子都在家等你哩。 还有的当事人曾经对他说,你有高学历,对法律理解透彻,从事的却是走街串巷摸查审问的琐事,这样的工作一辈子不会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出息。张辉回答,法官的工作更像春雨般一点一滴润物细无声,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推动着法治社会的进程。让他无比欣慰的是,辖区群众从他这里感受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便捷,分享了社会法庭的实惠。作为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社会法庭的“指导员”,他与社会法官一起探索建立“四二二工作法”,即“四议两公开两结合”的办法,采用当事人自己商议、社会法官参议、社会法官和指导法官合议、社区群众评议的方式,把社会法官及社区群众的意见向当事人公开,将法律规定与社情民意相结合,将矛盾化解与生产生活相结合,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了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得到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漯河市委靳克文书记的充分肯定。 而这一切,张辉并未得到任何“利益”,有时候还会自掏腰包,有时候还会产生委屈:既要有热情,又要有能力,还要有方法…… “图发财,谋私利,当法官就是和尚庙里卖梳子选错了门,也玷污了这个职业。”张辉如是说,“也许,我更愿意做一颗螺丝,其貌不扬,默默无闻,奉献细微之力,坚守平凡阵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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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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