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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维军社会法庭观摩座谈会
河南:维军社会法庭成社会法庭工作又一面旗帜
作者:冀天福 史昶伟   发布时间:2012-05-24 10:48:22


     光明网讯   5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郑州市金水区召开维军社会法庭观摩座谈会,总结维军社会法庭的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在全省推广维军社会法庭工作,促进全省涉军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省军区副参谋长刘卫国,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年万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主持会议。郑州警备区政治主任王家和,河南军事法院院长王恩平出席会议。

    座谈上,郑州市金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翟政致辞;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发群介绍了创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的经验及体会;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院长胡博文介绍了创建涉军医患纠纷社会法庭的工作经验和体会;郑州市金水区维军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代表徐宝云介绍了调处涉军纠纷的体会。

    省军区刘卫国副参谋长说,河南是驻军大省、兵员大省,涉军维权工作非常繁重。近年来,省法院心系部队、情寄官兵,不断创新司法维权理念,完善维权制度机制,有力推动全省涉军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在省军区机关及家属区较为集中的社区创建全国第一家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是对“汤阴经验”的又一次发展创新,具有深远的意义和重大影响。

    刘卫国副参谋长强调,一是高度关注,精心培育。全省法院和省军区系统,尤其是先行试点单位要充分认清维军社会法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关注、亲自过问,抓好落实。二是军地配合,共同完善。省军区系统作为联系军地的桥梁和纽带,要主动参与进来,配合驻地法院搞好维军社会法庭建设。三是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维军社会法官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想官兵之所想,急官兵之所急,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减少当事双方的诉累,圆满妥善解决纠纷。

    省法院副院长年万红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创建维军社会法庭是对社会法庭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是对“汤阴经验”的深化和发展。新形势下,“汤阴经验”如何持续创新?要持续创新工作理念,持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创新工作平台,确保维军社会法庭工作取得扎实效果。维军社会法庭是个新生事物,做好这项工作,除了坚持社会法庭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外,还要注意体现涉军维权工作的特色。维军社会法庭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驻军配合、司法推动、军民参与”的原则。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争取驻军单位的支持、配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建维军社会法庭工作任务。

    年万红要求,要坚定不移地按照省法院党组和张立勇院长的部署,搞好特色社会法庭工作,特别是维军社会法庭工作,把创建维军社会法庭作为深化发展社会法庭工作的又一个抓手,又一个亮点,又一面旗帜。各级法院要把创建维军社会法庭作为推动涉军维权工作和社会法庭工作的有力抓手,“一把手”要亲自抓,确定机构、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认真选好社会法官,建好工作制度。同时,要不断总结、不断完善、适时宣传。

    开封、安阳、新乡、许昌市中级法院的分管涉军维权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先后发言。

    会后,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参观了郑州市金水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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