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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沈阳成立
发布时间:2012-05-23 15:26:00


    24小时执行人员值班;在工作时间,执行人员须在1小时内到达辖区现场。今天,全国首个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这是该院破解“执行难”的一项创举。

  据了解,沈阳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于今年1月开始筹建,今年4月中旬基本建成,使用面积近200平米,采用3G技术,配备了先进的单兵终端设备和接处警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的总指挥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伟担任,执行局局长与执行局政委担任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法院执行局,19名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分为4个快速反应执行小组。

  据沈阳中院执行局局长孔岩介绍,执行指挥中心有五项工作职责,分别是:指挥、处置全市法院执行中的突发事件,迅速协调、调动执行力量;指挥、组织全市法院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执行;及时受理有关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的举报线索,迅速组织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查控、处置被执行财产;及时组织核实、查处、反馈涉执行投诉;指导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

  孔岩还介绍说:执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分为白班与夜班,均保证4人在岗在勤,其余人员备勤。同时,市法院指挥中心设公开接警电话,接警员在接听提供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线索电话的同时,点击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初步审核是否受理并做好接警记录。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线索,迅速向相关基层法院或执行部门下达指令,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指令。在工作时间,执行人员须在1小时内到达辖区现场,或在2小时内到达距辖区60公里范围内的现场,依法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非工作时间,执行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尽快到达现场。

  沈阳中院卞富学院长说:“成立沈阳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是新形势下沈阳市两级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顺应时代发展、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其目的在于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惩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另悉,从4月中旬执行指挥中心试运行以来,两级法院成功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8个,查找并查封被执行人房产16处,限制17名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在执行一起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的重大疑难案件时,指挥中心调度两级法院130名执行干警、法警,在公安、消防、医疗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排除各种困难和干扰,连续奋战四个昼夜,成功将4800吨的食品标的物交付申请执行人,既保护了国有金融债权,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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