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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中院:神秘嘉宾“突袭”庭审现场给法官打分
发布时间:2012-05-21 11:06: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志平 元春华)   5月21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内,一起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正在开庭审理。从庭外悄悄走进几名旁听人员,他们入座后,认真观察法官的一言一行,并拿出笔不时在表上圈划着。庭审结束后,这几个“神秘嘉宾”当场给法官亮出了着装仪表、庭审语言、驾驭能力等项目的成绩。这是抚州市中院启动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中的一个镜头。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庭审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增强审判的社会公信力,日前,抚州市中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4月9日起用7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刑事案件庭审观摩专项评比活动。

    按照《方案》要求,参加庭审观摩评比的刑事案件采取本人自选和庭长指定的方法确定,考评委员会成员在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下,对参与评比的刑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评比时,评委将按照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从庭审程序、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庭审规范用语、职业形象以及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百分制计分。每一场庭审观摩结束后,评委会进行现场打分、现场点评,评比结果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通报。对庭审不规范、不合格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为确保评比活动不走过场,除了抚州市两级法院部分院领导、专业法官评委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加入考评组或参与旁听,将评比活动向社会公开。评比活动除了预约观摩和录像观摩两种传统的自选方式外,还增加了随机观摩方式,全市法院将最近一段时间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成员公布后,考评组进行随机抽案考评,甚至临时到庭审现场观摩,赛场点兵。

    截至目前,该院已在全市法院开展了9次庭审观摩评比活动,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16人,群众300余人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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