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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忧 维民利 保民安
——平原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侧记
作者:王振洁   发布时间:2012-11-22 13:49:00


    今年以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行多项惠民措施,解民忧、维民利、保民安。

    灵活立案方式  方便群众诉讼

    10月31日上午,刚到办公室上班的立案庭长李淑英就接到一位老妇有关诉讼事宜的咨询电话。原来,老妇今年73岁,自老伴今年去世后三个儿子再也不管老妇的生活,而老妇想状告三个不孝儿子,因为年老行动不便只好在村子的小卖部拨打了这个便民诉讼服务号码。李庭长在安抚老妇后立即带领一名法官前往老妇所在村庄上门进行立案。如今,该案以三个儿子轮流赡养老妇的方式圆满调解结案。

    这是该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上门立案的一个场景。此外,该院还采取了电话、手机短信、QQ联系等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解决当事人立案难的问题。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庭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通过预约立案30余件,电话立案50余件,上门立案13件。

    巡回多调机制  实现案结事了

    8月22日,该院张华法庭在前王明村巡回调解一起老年离婚纠纷案。71岁的原告朱某与69岁的被告陈某系15年前再婚,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夫妻感情破裂,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虽然经过多次做工作但71岁的原告朱仍然坚决要求离婚。为挽回这对老夫妻的黄焝恋情,主办法官决定与人民陪审员一块到案发地村庄进行巡回开庭,现场还邀请人民调解员和镇、村干部参与案件的调解。最终经过法官、陪审员、调解员、镇村干部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重归于好,一对老夫妻手挽手的鞠躬答谢法官。

    一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将调解工作紧密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实现了调解工作由诉前、审理程序向案外和判后调解拓展。截至10月底,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共1072件,结案910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共623件,调撤率达68.5%。

    力推阳光工程 勇克执行难点

    今年5月,该院成功执结了申请执行人肖某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某等4人土地侵权纠纷一案,并邀请了执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最终将争议多年的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受到了广泛好评。

   “执行难”问题是社会矛盾在司法领域的综合反映,也是社会舆论的“焦点”。对此,该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整合执行资源,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勇克执行难点,截至10月底,该院共执结案126件,其中执行和解73件,执行和解率达57.9%。

    创建无诉社区  预防化解矛盾

    “刘庭长,你赶紧过来一趟,张利某和张强某两人因为财产继承闹着要上法庭”平原法庭的刘刚庭长接到了光明社区支书的电话后,便连忙带领1名法官赶到该“社区法律诊所”。原来,张利某和张强某因父母遗留的一处房产争吵着要让支书解决,但兄弟俩又互不相让,争吵中兄弟俩相互拉扯着要上法院。刘庭长了解情况后,本着“小纠纷不出社区”的原则,当即与支书一起对兄弟俩进行劝说。两个多小时后,双方达成了协议并随后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一起可能形成诉讼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这是该院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后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场景。该院通过设立“社区法律诊所”创建“无诉社区”,专门派出法官作为联系人,定期到“社区法律诊所”指导联调工作,主动开展巡回调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同时,联系法官每月到“社区法律诊所”召开工作例会,互相通报有关信息,排查化解社区的可能引发诉讼或信访工作,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目前,该院5个人民法庭已与5个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并设立了“社区法律诊所”。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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