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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周末“阳光司法”为“母亲节”献礼
发布时间:2012-05-14 16:56: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光凤)   5月13日是“母亲节”,云南省永善法院精心选择一起拐卖儿童案公开审理,将开展人民陪审员庭审观摩、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和感恩母亲回报社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当天,该院邀请了来自各条战线的30名人民陪审员,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校师生等近100名旁听群众亲临庭审现场,全程监督阳光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和公正高效力,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当庭以被告人陈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500元。

    整个庭审活动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实施“阳光司法”活动的程序要求进行,通过两个半小时全面展现开庭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证据采信、量刑经过、适用法律、当庭宣判等过程。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由审判长根据案件事实和案情进行以案析理、以案释法,解释为何这样判决和处理或对此类案件法院一般如何处理及其处理的理由、法律依据等情况。并通过调查问卷、现场采访、开展案后座谈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阳光司法活动效果及旁听群众对庭审过程的了解情况及认同度。

    2012年来,永善法院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在县工农广场、法庭辖区乡镇、法院审判庭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阳光司法活动,下步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把“阳光司法”活动庭审现场开到田间地头、社区乡镇、学校企业、机关团体等场所,让司法更加透明、阳光,贴近群众,贴近百姓,让公众了解司法过程,了解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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