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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优化司法服务为企业驱寒冬迎春暖
发布时间:2013-01-09 09:18:54
本网讯(彭洋 陈国华)
“太感谢你们了,襄城法院能为我们乡镇企业驱走寒冬,离我们春暖花开时期就不远了。”1月6日 ,河南省襄城县一乡镇企业老板激动地握着民二庭陈庭长的手说。河南省襄城法院从去年6月以来,出台有力措施,依法、有效地服务企业发展,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半年以来,该院已审结金融案件59件,标的额1000余万元,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挽回损失420万元。
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正确理解政策原理和法律精神,慎重把握审判尺度,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兼顾保护债权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持企业生存,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生存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要本着“扶持、引导、帮助”的原则,多行“放水养鱼”之举,少做“竭泽而鱼”之事,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坚决防止“判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多了一批失业者”的现象。通过灵活采取使用权、经营权抵债、债转股等执行方式,激发有限经济要素的最大效益。 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群众和企业,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妥善处理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国家为拉动内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引发的拆迁,征地补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 该院通过聘任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主动调解涉及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的民商事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巡回调解等方式,化解涉及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矛盾,保障涉诉企业的生产正常运行。 该院将贯彻落实党委工作部署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审判工作融入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结合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法院工作。同时,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从司法保障上化解项目建设、企业运行管理中的矛盾,依法办理好政府部门提起的诉讼保全案件,促进经济建设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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