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临翔法院正式开展小额速裁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11 16:16: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倪李)   2012年4月27日,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下发实行,这标志着区法院小额速裁工作的正式开展。

    凡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足5万元的给付之诉普通民事案件,可适用小额速裁并在30天内审结。小额速栽试点工作,是在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框架下,积极探索改革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新方法、新形式,通过设立专门的审理流程、设立专门的速栽机构,最大限度地简化民事诉讼程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加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

    小额速裁不是独立的诉讼程序,而是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探索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一种新形式。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更加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知情权。双方当事人起诉时同时选择适用小额速裁并填写选择确认书后,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告知小额速裁的审理流程,对案件进行速裁。

    二是更加高效的审理案件。人民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由审判员进行独任审判,并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指定答辩期和举证期,但期限不超过7天。可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和申请灵活安排调解和开庭时间。案件审理可不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庭审更加灵活实用。

    三是一裁终局,小额速裁不再设置上诉程序。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的,只能提出异议申请。

    同正常的诉讼程序相比,小额速裁要求:在审理期限上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审结,一个月内不能审结的,应当沿用交易程序或者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要加强调解工作,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调解不成的及时进行判决。同时,小额速裁还积极进行异议审查的探索,当事人不服判决提出异议的,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原判,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为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小额速裁案件免收诉讼费。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