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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被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发布时间:2012-05-08 16:29: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饶国君)
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妇女联合会作出表彰决定,授予全市法院系统26个部门“巾帼文明岗”称号,云阳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荣膺该称号,成为继法院立案庭之后第二个受到市级表彰的“巾帼文明岗”,这是该院精进“文明立案窗口”建设,推动优质服务向法庭延伸的结果。
第三人民法庭驻地栖霞镇,把守云阳“东大门”,现有干警6人,3男3女,立案一线轮流服务的为两“女将”,庭长何诗琼还是刚刚评选的全市“十佳女法官”之一。辖区6个乡镇、17万人口,山大坡陡、幅员广阔。自2009年以来,该法庭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建设文明立案窗口标准,全面落实便民诉讼各项举措,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和优化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审判效率,切实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巡回进农家、调解到田间地头行动,年均办结各类案件600余件、调摔率达74.96%,深受地方党委、政府和普通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国人大代表、市政法委、高中两级法院领导在该法庭视察调研工作后,均给予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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