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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法院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五蝉联”
发布时间:2012-04-20 15:08: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林超峰)
近年来,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多措并举,推动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该院再次被被评为“2009-2011”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至此,该院已连续五届获得该项殊荣。
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基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屏南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历届党组秉承优良传统,始终将此项工作视为树立法院“公正,廉洁,为民”形象、弘扬司法为民、倡导和谐司法的“窗口”工程,通过精神文明提升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带动精神文明。注重机构健全。一直以来,该院历任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各部门全力配合,将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将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并重齐抓,实现“文明创建出水平、审执工作上台阶”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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