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坚定)
今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庭审工作,在坚持公正审判的前提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当庭结案率,有效提高了案件当庭裁判率和审理质效。一季度,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1件,全部实现了当庭裁判,当庭裁判率达100%。
为提高案件当庭裁判率,该院始终坚持把提高案件当庭裁判率,作为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办案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及时通过阅卷和接触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掌握矛盾焦点、摸清当事人思想状况,充分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照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案件的处理做到心中有数;在程序上严格履行送达、通知、告知甚至庭前证据交换等各项工作,力争使前期准备充分、到位,为当庭宣判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案件的庭审中,要求法官针对案件的焦点和因果关系,弄清事实真相,做好证据分析和质证工作;通过强化当事人的当庭举证、质证和法官的当庭认证,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当庭宣判率,从而提高庭审质量和水平。对于民事案件,正确理解和适当把握“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审理原则,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尽可能当庭裁判,提高了审判效率与司法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