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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把好“四关”一季度裁判文书“零差错”
发布时间:2012-03-06 10:22: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潘春瑛)
笔者从3月5日下发的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中获悉,该院第一季度所评查的案件的裁判文书合格率为100%,实现了裁判文书评查的“零差错”。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把裁判文书制作关、签发关、评查关、追究关,对裁判文书评比实施季报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裁判文书规范化、精品化。 该院出台了《上饶县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对裁判文书的用纸规格、字体、字形、数字符号、编号、地方性用语、版面编排及证据在文书中的列举等基本要素作出统一的硬性规定,做到要素齐备、语言规范、结构科学、格式统一。同时,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过起草人、审核人、签批人层层把关,并实行签字负责制,对不符合规定的裁判文书一律要求重新制作,对制作不认真、监督不严格的实行责任倒挂。 此外,该院还将裁判文书质量与法官个人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相挂钩,作为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一般性瑕疵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经济处罚,对造成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给予严厉处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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