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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法院司法评估拍卖实行“阳光化”
发布时间:2012-04-16 11:08: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陶荣美 苏益彧)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评估、拍卖活动,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打造法院评估、拍卖工作“阳光化工程”,4月13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会议,两级法院分管院长、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业务人员与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区高院关于委托拍卖工作的最新通知与文件,听取各基层法院关于工作开展情况及实务所遇困难的汇报,并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评估、拍卖活动工作展开座谈,对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中院领导对两级法院司法评估、拍卖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一是两级法院业务领导要高度重视,依托制度全面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要紧紧抓住网络拍卖平台,通过引入民众的广泛监督,提高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透明度,把好质量效率关。三是两级法院要严格按区高院相应规范,落实专门责任人员,严格按规范要求的评估范围、审批程序、时间期限、信息完整性等内容,全面做好评估、拍卖工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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