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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法院服务“三农”不懈怠
发布时间:2012-04-09 14:29: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春英)   永丰县地处江西省中部,辖26个乡镇,3个国营垦殖场和林场,为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永丰县人民法院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审理涉农案件,全心全意服务三农。

    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该院实行定期巡回审理制度,始终坚持审判时间、地点、方式以方便人民群众为中心,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车站工厂,实实在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同时,还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活动,为偏远山区农民维权带来了极大便利。

    该院坚持法院主导与多方联动相结合,推出了以大调解格局为核心的一系列便民措施。积极探索涉农案件诉调对接机制,通过与司法局沟通协调,形成了集全县力量为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对辖区内乡镇司法所干部、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和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力争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该院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各类涉农维权案件,坚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积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采取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对以书面方式起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允许其口头起诉。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确保困难农民群众打得起官司。

    该院通过强化调解职能,积极调处土地、婚姻、邻里纠纷等事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案件,维护农民经营秩序。对矛盾纠纷特别突出的案件,院领导亲自抓,并适时让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参与涉农纠纷案件调解。全院法官与辖区各村委会成员互通联系方式,建立调解网络,切实做到定纷止争,维护农村稳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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