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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
作者:陈旭 王志高 发布时间:2012-04-09 11:18:13
光明网讯
江苏法院网4月9日消息,江苏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协议签约仪式4月6日在南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副省长傅自应主持,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和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分别代表双方签订移交协议。
开展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将现有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以来,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省有关单位和上海铁路局共同推进江苏省铁路法院、检察院改制移交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与上海铁路局确定了人员、“两房”、“两院”新建用地和信息化技术装备、车辆等移交事项,达成移交协议。 签约仪式前,李小敏会见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领导,代表省委省政府感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长期以来对江苏工作的支持。李小敏说,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移交工作。这次签约标志着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江苏开始实行属地管理,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全力做好移交后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促进铁路运输持续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省法院、检察院和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上海铁路局,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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