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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案件结果持汽油匕首农药欲报复法官
发布时间:2012-03-29 14:44:20
光明网讯(冯利国 梁军)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反应及时,措施得当,成功制止一起蓄谋报复伤害法官事件,有效保护了法官人身和法院财产安全。
当日上午9时许,村民周某驾驶摩托车强行驶入法院大门,随后加大油门向办公楼门厅猛冲,后因台阶阻挡周某当场倒地摩托车熄火。值勤法警见状后迅速靠前。此时周某从摩托车后取出一塑料编织袋,并从里面拿出一约4升的油壶,在场法警闻到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后,迅即将油壶和袋子夺下。周某随后又从身上掏出打火机,欲将加满汽油的摩托车点燃。说时迟那时快,闻讯赶到的法警大队长陈合祖迅速将周某的打火机夺下,并会同在场法警将其制服。之后,为防意外,法警又对周某随身携带物品进行了搜查,发现其身上还携带有一把30cm长的匕首,袋子里装有2瓶农药,当场予以收缴。 原来,周某的儿子提起的一民事纠纷经调解结案后,因被告张某长期下落不明,案件未得到执行,周某对此不满。去年5月13日,周某以儿子的代理律师吴某擅改了其授权委托书,签订的调解书违背了其真实意愿为由,向襄阳中院申请再审。6月23日,襄阳中院将此案转交枣阳审查后,法院认为此案不符合再审条件,并将审查结果告知了周氏父子。周某为此心生积怨,欲对法官行凶报复。 周某被控制后,法警当即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同时联系公安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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