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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官变身“红娘”出嫁“春不老”
发布时间:2012-03-14 10:33: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章筱青 张建辉)   2012年3月12日下午,江西省鄱阳县的数名菜农来到法院立案窗口,反映其与某公司签订了种植合作协议,种植了几亩地的“春不老”,现已经到了摘收季节,公司却不回收,数万斤的蔬菜即将烂死地中,万分着急,要求公司尽快回收。

    接待法官意识到“春不老”蔬菜极具季节性,若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一是菜农的证据难以保全,二是会影响蔬菜的采摘,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遂立即为菜农开辟绿色通道,启动诉前调解机制,次日便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菜农保证按质提供“春不老”,公司也同意按照每市斤0.25元的价格回收,菜农望着眼前一颗颗找到“婆家”的“春不老”,顿时忧虑全消,笑逐颜开。

    近年来,该院重视立案窗口建设,建立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为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迅速及时化解各类涉及农业生产、农民工工资、相邻权纠纷案件,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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