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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发区法院三措施落实对未成年犯帮教
发布时间:2012-03-13 09:54: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刘西磊)
为确保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将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庭前注重社会调查。通过由村委会或社区负责人担任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犯所处的家庭环境、教育状况、性格倾向、犯罪后心理状态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使办案法官能深刻剖析其犯罪原因,让主审法官挽救和处罚未成年犯找到更好的节点,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打好基础。 加强庭审教育效果。主审法官通过和未成年犯的家人和公诉人沟通,将亲情容到庭审之中。通过通过情理的方式在庭审中分析犯罪原因,讲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并对其温馨劝诫,以帮助未成年犯认识错误,认识到社会不会因为错误抛弃他,让其敢于面对社会,使其主动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强化对非监禁犯帮教实效。通过法官对缓刑的未成年犯实不定期回访,加强监督和教育,引导未成年犯向好的方面转化。法官通过和未成年犯家长和社区负责人沟通,让家庭监管和乡镇社区矫正组织的作用更好地发挥。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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