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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协助商丘法院执行1.2万吨煤炭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03-02 11:45: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建锋 王保光 张磊)   “这个案件能顺利执结,多亏了焦作中院执行局的干警们,他们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商丘中院副院长赵新民带队来焦作执行完一起案件后,对焦作中院的执行干警赞不绝口。3月1日,河南省焦作中院执行局全力协助商丘中院,采取有力措施,经过七天奋战,顺利将一起标的额为12000吨煤炭的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受到兄弟法院的高度赞扬。

    2月24日,商丘中院执行局因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与焦作市诚德经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到焦作市进行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是将被执行人焦作市诚德经贸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武陟县三阳乡北小庄镇詹泗路北侧一储煤场全部近万余吨煤炭,强制运往申请执行人商丘市民权县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考虑到工作量巨大,执行周期较长以及被执行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干扰执行等情况,商丘中院与焦作中院结合,请求焦作中院协助执行。焦作中院执行局高度重视,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薛拥复在听取商丘中院执行局介绍案情后,立即召开局务会,与商丘中院执行局人员一起讨论制定协助执行方案,并与该院法警支队结合,成立了由副局长王保光为组长,执行局和法警支队干警为成员,武陟县法院执行局为预备队的协助执行小组,并迅速赶到执行现场,与商丘中院干警一起保障执行。由于案件执行标的巨大,运输路途较远,为保障运输车辆安全畅通,加快执行进度,中院执行局及时指令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协调武陟县公安交警部门,协助法院确保执行运输车辆在武陟县境内的安全畅通。执行中在遇到当地其他权利人到现场阻挠执行时,该院执行局领导积极协调,现场处置,化解矛盾,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到3月1日,经过7天的紧张奋战,整个储煤场近12000吨煤炭被顺利执行完毕。在整个协助执行过程中,焦作中院执行干警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顶着寒风,在运输车辆卷起煤灰中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当执行过程结束时,焦作中院执行干警的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全力协助工作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商丘中院的干警,他们紧紧拉着焦作中院执行干警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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