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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詹红荔精神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作者:王锡怀   发布时间:2012-02-15 16:36:21


    詹红荔在9年中成功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她用真情挚爱铺就了一个个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唱响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大爱”之歌;她用爱心呵护每一个失足少年,用诚心对待当事人每一个诉求,用公心处理每一个案件,坚持把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总结出一套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情铸和谐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帮助迷途的少年找到正确的人生航标,也让越来越多的组织和群众在她的示范下主动投入帮教工作。可以说,詹红荔同志是新时期以司法之力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样本,是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典范。作为人民法官,学习詹红荔,就是要学习她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把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以一心为民的情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是要学习她勇于探索创新,既对具体个案作出依法裁判,又始终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化讼少讼无讼”,延伸拓展法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笔者认为,学习、弘扬詹红荔精神,就是要把詹红荔精神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执法办案紧密结合,有效推动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

    一、弘扬詹红荔精神对人民法官的基本要求

    1、要胸怀大局,情系审判。詹红荔作为少年审判庭庭长,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少年犯和问题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在她看来,那些失足少年都是“折了翼的天使”,只要帮助他们将翅膀修补好,他们就能重新飞翔。正是詹红荔这种长期把审判事业放在第一位的工作态度,才使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因此,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要把学习先进事迹活动转化为做好当前工作的新的动力;要把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抓好当前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与协调推进当前法院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此为新的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多年来,詹红荔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执法,自觉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树立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当有高度的自律精神,有自己约束自己的勇气和决心。无论何时何地,法官都应当抵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公正廉洁司法,要靠教育,靠制度,靠党纪、政纪的惩戒和监督。值得一提的是,培养法官的自律精神尤为重要。因为,制度也好,党纪、政纪也罢,都是外部因素,是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提高法官素质,培养法官自律精神就是公正廉洁司法的内在因素。廉洁自律,就像人要保持健康不生病,关键要靠增强肌体的自身免疫力。

    3、要勤奋敬业,尽职尽责。多年来,詹红荔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为民司法,公正办案,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要像詹红荔那样用真心贴近群众,真情化解纠纷,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主动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国与家、法与情、廉与贪、荣与辱、善与恶的选择上,要有崇高的人生目标及价值取向,或守法公正,执法严明,不徇私情;或自奉俭约,廉洁正身,无私无畏;或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不畏权贵;或为国尽忠,舍身忘己,纠劾高官;或勤于政事,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这些品质同样也是当代法官的精神脊梁。

    二、如何以詹红荔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形势、应对挑战的重要方法,是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工作生命线的重要保障,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既体现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反映了党和人民的现实需要,又可以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引领风尚、弘扬正气,使各项工作焕发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笔者认为,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应当将詹红荔精神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并做到以下几点:

    作为人民法官,首先是要学习詹红荔执法为民。作为少年审判庭庭长,她对失足少年的那份深情、那份责任感,她的那种把失足少年看成是自己亲人的无私精神,无不让人为之感动。今天的法官,具备这种亲民思想尤为重要。在少数人眼里,法官即是“官”,他的职责是办案,只要按法律程序审完案子就完事了,至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否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是否心服口服则在所不问。一个精通法律但把自己与群众隔离起来的法官,也许可以成为办案能手,但却不能成为人民心目中所爱戴的法官。因此,作为人民法官,应当亲民,只有亲民,才能爱民、为民。

    作为人民法官,其次是要学习詹红荔能动司法。“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法官妈妈”……这一声声亲切称呼的背后,记载着詹红荔艰辛的付出。法官要做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就绝不能满足于坐堂审案,不能满足于完成任务式地办案,而要主动延伸审判工作,主动走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案前评析、案后回访,走近老百姓,了解他们的想法,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着力于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坚持能动司法。在审判工作中,法官要以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为准则,事事处处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处理,既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也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做出公正裁决。

    作为人民法官,再次是要学习詹红荔热爱学习。法官要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就必须要加强学习。詹红荔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就在于她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用心学习了法律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知识。这一点,值得每一个法官借鉴,法官应当要积极、主动地了解社会、了解人心,了解当事人的过去,了解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心理状态,并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审判工作实践中。只有这样,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理解当事人并得到当事人的尊敬,才能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并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作者单位: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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